生日宴,臥虎藏龍案驚天(下)
牢門外的斷喝嚇著了大伙,原來又是徐隊。
靳哥笑著上前:「徐隊,您也嚐兩口?!」
「給我下套啊你?這弄個大紅臉還得了?小心監控啊。」
徐隊是來提小文去講歷史的,小文一走,大家繼續把酒論「英雄」。
寡言少語的二板兒,喝得話也多了。他姓高,今年才三十,在牢裏愁得兩鬢斑白,都叫他「老高」。他還算堅強,坐牢期間,把厚厚的「英漢大詞典」倒背如流。
老高長嘆一聲,「我們『新國大』[1]真冤!李曉勇搶了錢,讓我們頂罪!硬說公司詐騙,還說老闆沒罪!?判顧問死刑!還沒結案,先把顧問槍斃了,殺人滅口,死無對證!報紙真能編!說我們純騙!我們不正規做,能吸引那麼多客戶?顧問老麥克現場講期貨的時候,親自買幾單,等晚上收盤前一賣,有時候當天就賺,這麼吸引人。判決上說:我們執照是假的,那是正經從工商局辦下來的,正規的年審,所有手續都全!硬說『新國大』是假國企……」
我問李曉勇是誰,大家直笑。老高說:「那是李鵬的二公子,『新國大』從頭到尾,都是他一手策劃的。」
李局進來時間不長,說了一些他知道的關於「新國大」的報道。老高聽完哼了一聲,「國內報道的就別信了,國外報的還沾邊兒。老麥克本想利用李曉勇掙錢,他哪兒玩得過人家呀?後來李曉勇夜裏派武警洗劫了『新國大』,把我們逼跑的。他這招兒真高,他也知道我們跑不了,跑了再被抓回來,罪名就都是我們的了。」
我問:「幾億的錢沒了,怎麼會查不出來?」
「我律師跟我說了:李曉勇真叫高——他提的現金!他晚上去銀行把新國大帳戶上的幾億現金提空了!不走匯兌,你上哪兒查去?」
「提幾億現金?!」
「那叫李二公子,還有他辦不到的事兒?五千八百四十戶投資者,大多數小戶都是三家到十幾家合一戶,估計得有幾萬家,血本無歸!」
李局問:「那……拿你們頂罪也是李曉勇策劃的?」
老高搖搖頭:「賈慶林一手操辦的!我律師說了。別看老賈是老江的鐵桿,剛來北京也沒站穩,就拿『新國大』樹政績。這是一箭雙鵰!第一巴結李鵬,讓他兒子白得好幾億;第二讓國家不用賠,投資的老百姓活該倒楣。」
「『新國大』是國企,老百姓投資錢丟了,國家得賠!可那五個億哪!唯一讓國家不賠錢的辦法,就是說『新國大』非法——不是國企,不受法律保護,國家沒責任!損失最大的是大股東『燕興北京』,他不幹啊——不幹不行!把『新國大』老闆郭連章抓起來,他是『燕興北京』的人,服不服?不服就肯定判死,逼得郭老闆按專案組意見做偽證,給他另案處理——擇(音:宅)出去了!說『新國大』詐騙五個億,判決裏邊沒判老闆!」
靳哥畫龍點睛:「公司非法=客戶投資非法=國家不賠償=沒處要帳=別來上訪!」
老高說:「對!老百姓自己『賭錢』賭輸了,自認倒楣!」
假金庸說:「誰讓你生在紅旗下,長在新中國呢?」
老高嘆道:「『新國大』判了三個,都是沒背景的:老麥克是台灣人,帽兒了;財務總監死緩;我,當擺設的總經理,無期!北京那些頭頭,從公司拿紅包,一人一小皮箱,都是李曉勇安排的,都沒事兒。」
我問:「翻不了案了?」
靳哥說:「翻甚麼翻?翻了案,整個專案組,整個辦案的檢察院、法院的人,都有罪,他們製造冤案了!老賈拿這麼多人做『擋箭牌』?中央誰還敢說翻案?」
我問:「那中央願意揹這個黑鍋?」
鄒處說:「揹甚麼黑鍋?封鎖消息,老百姓都不知道,哪兒有黑鍋可揹啊?老江最願意這樣了,他把李鵬的把柄抓住了,敢不聽話,敢不支持我?」
「那你們怎麼就沒跑了?」李局對這感興趣。
老高答道:「我們要真是集資詐騙,還不……跟你似的,早辦上幾本真護照了!老麥克其實自己能走,他有『伯利茲』護照。他不想扔下我們,跟我們一塊兒偷渡,在石林被抓了。」
我問:「要是顧問跑了,誰充大頭啊?」
靳哥說:「老高唄!財務總監充案頭老百姓不信,帽兒他這個總經理多『合理』呀。」
我問:「那沒收的你們手裏的錢,也沒賠那些老百姓?」
老高說:「我們哪有甚麼錢哪?就隨身帶了偷渡的錢!我在這裏邊看報紙上說我們『把九千多萬現金秘密轉到境外』,這不明擺著騙人嗎?我們要能秘密往境外轉這麼多現金,得有多鐵的偷渡管通道?那我們早跑了,還至於現做假護照?報道說『兩億多揮霍了』,那麼多錢怎麼揮霍得了啊?那麼多錢我們哪能提出現金來?」
靳哥說:「『揮霍』的意思,就是你別找了,這錢沒了!」
老高的憤憤告一段落,我把話題引向了靳哥。「靳哥,多教兄弟們點兒招兒,我們都指望你好打官司哪。」
「指望我?我還他媽十八年哪!」
原來靳哥放了個越獄犯。那犯人在新疆勞改,搞到了獄警的老婆,幫他越了獄。倆人跑了四年多,在北京因販毒被抓進崇文區看守所,靳哥在那兒當預審。犯人的姐姐花了十萬,靳哥讓新疆的朋友用假證件,到崇文看守所提人,放了。犯人後來又犯事,把靳哥供出來了。
靳哥一肚子不服氣,「原來市局一個處長,放過殺人犯!那殺人犯又犯事,把那處長供出來了。結果怎麼樣?連個處分都沒有!換了個分局,照樣當處長。要不後來怎麼放犯人的多了?真出事兒了就是花點兒錢。還不是因為我上邊沒人兒,才拿我開刀!」
「更倒楣的是:人大抽查案子,李鵬把我的案子給抽上來了,這一下,怎麼打托都沒用了。踩了地雷還上了報紙!要不然,最多判我五年!」
李局悲嘆道:「共產黨就這樣,不打老虎打老鼠。」
靳哥說:「你也該知足了,一千一百萬,看樣子能死緩,別看我十八年,我得比你晚出去十來年!鄒處二億四,出去得更快!」
聽他們又一講我才明白,監獄服刑是可以往外買的。判了死緩就是活命,過兩年改無期,無期改有期,接著就「特批保外」——不用等刑期過半就保外就醫了。一般的貪官的錢都存海外,出獄就出國享受自己創下的「基業」了。
今天真是大開眼界,原來大陸公檢法有這麼多「道道」哪!真得好好求求這位「預審」大哥,幫我早日躲過這一劫。(待續)#
註 [1]「新國大」期貨詐騙案簡介
本文由博大出版社 http://broadpressinc.com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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