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韓水原一家超市工作的店員因身穿印有「法輪大法好」字樣的上衣,被一名中國顧客騷擾,並威脅她「我以後天天來,讓老闆辭退你」,並給店員照相,揚言要舉報。該店老闆報警後,南韓警方記錄下該男子的身份證號並警告其不得再犯。
法輪功學員黃女士近期接受大紀元採訪,回憶當時的情況時表示:「當時有一個買充電寶的客人。根據我們店裏的規定,電器類的東西,如果不是質量原因是不給退貨的,但是那個人買完充電寶後,說連接不上,非要退貨。」
誰知在黃女士轉身時,該男子看見她衣服上的「法輪大法好」字樣,突然炸了鍋:「啊!你是煉法輪功的,我要打電話告你,讓你全家被共產黨迫害,還要上傳到youtube上去,不讓我朋友在你這裏買東西。」
黃女士表示:「我當時告訴他,『正因為我是修煉人,要與人為善』,就用自己的錢給他退了本不應該退的貨。」
誰知該男子依然不依不饒,揚手打掉了黃女士遞給他的現金,還出言威脅:「你等著,我給你照相了,你不是住這嗎?我以後天天來,就不讓你消停,讓你老闆辭退你,讓別人來抓你。」隨後照下了黃女士和超市建築的照片。
見他實在影響生意,黃女士給老闆打了電話,老闆和該男子通話後依然高聲喧譁,無奈之下,老闆只好報警。
黃女士表示:「當時來了7、8個警察,3個人進了店裏,3個人圍著那個男的。」她向警察講述事發經過後,警察一直安慰她「沒事,沒事」,並通過老闆再次了解詳細情況,隨後記錄下了該男子的身份證號,而該男子起初拒絕出示身份證,之後才在警察的堅持下同意。
臨走時警察對黃女士說:「沒啥事了,我們把他身份證都記下來了,他要再來的話,你就報警,那時候就不是這個結果了。」
男子離開超市的時候,嘴裏還嘟嘟囔囔地表示:「你怎麼就報警了呢?」隨後再未出現。
超市老闆之後向黃女士表示:「警察已經警告他了,還記下了身份證,他已經嚇得不行了,在南韓這已經犯法了,再有一次可能就遣送回去了。」
旁邊圍觀的中國人第二天來超市時對黃女士談起前一天的事情時表示:「(男子)上南韓來作甚麼?別人店裏穿甚麼衣服和他有啥關係,在南韓不遵守南韓法律,淨給中國人丟臉。」還安慰她:「你真有耐心,那麼善待顧客,很了不起,那個人罵那麼難聽,一看就不講理。」
南韓法律專家吳世烈博士對此表示,該男子的言行已涉嫌觸犯了南韓的業務妨礙罪、暴行罪(包括語言暴力)、威脅罪、侮辱罪和名譽損毀罪等,單條罪行最高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萬韓圜以下罰款,數罪併罰則可能更重。因此在韓華人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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