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發布煽動刊物案,控方昨日完成結案陳辭,同時辯方展開結案陳詞。控方聲稱涉案文章是否危害國安應由政府及專家衡量,法庭亦毋須考慮辯方提及的「雙重標準」問題,並揚言「就算其它傳媒有犯事,不代表我不可以告你」。辯方則質疑控方檢控基礎「五時花六時變」,並認為引起敵對不等於煽動。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昨早陳詞時提到,辯方認為法庭應考慮涉案文章是否構成國安風險,但伍稱應交由政府及專家衡量國安風險,法庭不應衡量。
伍淑娟重申會依賴17篇涉案文章以證明被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並稱被告鍾沛權操控《立場新聞》的編採及作為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的董事,所以鍾的意圖等於該公司的意圖。對於辯方指《立場新聞》做法與其它傳媒相同,質疑控方「雙重標準」,伍淑娟稱文章要考慮發布時的背景和發布者的意圖等,並指法庭毋需考慮「雙重標準」的問題,更說:「就算其它傳媒有犯事,不代表我不可以告你」。
伍淑娟再次建議法庭考慮以「司法認知」採納案發時的社會背景,指從其它反送中案件可見當時人心不穩,並提到2019年區議會選舉有約170萬人投票給支持社會運動的候選人,這些選民對中央「一定係有唔信任」,若他們受煽動,會繼續作出支持對抗政府的抗爭。涉案17篇文章在此背景下容易煽動他人,「導致國家安全風險」。她更聲稱案發時「政府聲音長期處於弱勢」。
辯方:引起他人不快不代表挑釁社會秩序
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昨日下午開始結案陳詞,質疑控方一直沒有釐清在何時、何地、由何人達成甚麼協議,並指控方早上才提到蔡東豪是「主腦」,但開案陳詞及控罪均沒有提及蔡,批評控方的內容令辯方無所適從,形容是「五時花六時變」。
余若薇又指控方在盤問尾段改稱《立場新聞》在發布煽動文章時是政治平台,但在結案陳辭卻改稱即使報道政府的正面新聞亦是政治平台,質疑控方「一時一樣」,又反問控方何為政治平台,「是不是一講政治內容就是政治平台?或者講某類反政府的內容才是?」
余若薇指出,在自由社會的不同政見引起的不愉快或敵對不等於煽動,認為不同人看到文章會有不同反應,單單指出錯誤,即使引起他人不快也不代表挑釁社會秩序,若有人真誠地相信其意見,社會應容許討論和批評等,「政府不是那麼脆弱,不讓社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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