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大陸媒體報道,3月9日,家住貴州貴陽的呂女士去一家初創型公司試崗第一天,發現該公司現行「獎懲制度」中幾乎只有罰款,沒有獎勵。
比如,不接董事長、總經理的電話1次或超過1小時不回覆,發現1次罰款1萬元(人民幣,下同)。下班後椅子沒有推回原位罰10元等。
呂女士公開的截圖顯示,除了上述規定外,不接副總經理、董事長助理、總經理助理等高級管理人員的電話,或超過1個小時不回覆,發現1次罰款5,000元。
如當天罰款未如數繳交,都會被雙倍罰款。
該公司還對員工的考勤情況做了罰款說明,如有弄虛作假,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加倍處罰。
呂女士對「快科技」說,自己應聘的是人力資源崗位,試用期工資為6,000元左右,覺得接受不了這些制度,當天就離職了。
3月11日,話題「公司規定不接董事長電話1次罰1萬」登百度熱搜。引起網民們熱議。
「一個月工資6,000元,但漏接董事長電話1次罰1萬……按照這個幹到月底,妥妥倒欠公司錢…… 」
「快科技」稱,專業人士表示,這樣的規定違反了《勞動法》的保障條例,如果公司有這樣的規定,建議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尋求幫助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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