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醫務委員會前業外委員兼事務律師劉慧兒涉嫌於任職期間披露病人投訴資料及詳情,唆使對方聘用她向一名醫生申索,並要求逾58萬元律師費,被控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案件今(6日)於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開審。被告否認控罪,案件周三(8日)續審。

被告劉慧兒(63歲)被控於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月23日期間,身為醫委會業外委員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做出不當行為。

控方指被告由2012年1月至2018年1月擔任醫委會業外委員,同時任職於方氏律師事務所,亦偶爾向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提供義務性質的法律服務。醫委會於2015年6月接獲病人李守義投訴,稱耳鼻喉專科醫生黃漢威替他施行手術的方式不恰當,令他術後出現空鼻症候群而長期失眠。有關投訴在2017年4月提交至會方的會議上,被告因而取得李的聯絡方式,被告並表示自己正代表其他病人向黃漢威採取民事訴訟,因此申請避席。

被告同月聯絡社區組織幹事彭鴻昌,向對方披露李的個案,並要求彭鴻昌聯絡李守義。李守義同意與被告及彭鴻昌會面,及後決定聘用被告代為進行民事申索。方氏律師事務所在2019年5月向李發出約71萬元的發票,當中約58萬元為被告的律師費,時薪約4,000元。

控方指,被告因其醫委會公職,獲得投訴人個人資料後,致使投訴人聘用被告作法律代表,其行為違反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損害醫委會聲譽和信用,或導致公眾不願意向醫委會披露資料,被告行為亦涉嫌以公職謀取利益,可能嚴重影響公眾利益,案件周三續審。@

------------------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
💎Miss NTD選美大賽現正接受報名:
https://bit.ly/MissNTD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