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由今屆會期起,將事務委員會的「會議紀要」改為匿名撰寫,只以「一名議員」等字眼總結議員發言,被批評削弱議會的透明度。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13日) 無正面回應會否改回舊制,指「會議紀要」只是簡單記錄會上大致討論的議題,與「會議紀錄」不同,強調立法會參考過外國做法,又指過往具名「會議紀要」需向議員確認內容,通常花費4個月完成,現時只需一個月就能發布,強調做法無損知情權。

梁君彥指出,本屆議會採用先進科技撰寫會議紀要,而自上屆立法會起,會議影片亦整段公布,方便有需要的議員剪輯,而會議紀要也有索引,可找到哪位議員在會議何時發言。立法會正與大陸公司「科大訊飛」合作,使用人工智慧語音識辨作逐字紀錄,目前涵蓋了內會及財委會。他續透露,未來會嘗試採用Chat AI,讓公眾於立會網頁搜尋議員的發言。他說,今屆議會至少推行20多項科技改善行政流程,包括將會議文件全面電子化,即使議員數目增加,都無須增聘人手,節省公帑。

早前有行管會成員向傳媒透露,自動語音辨識系統去年啟用後,雖然加快了會議紀要的發布速度,但由於系統功能不包括識別發言者身份,因此文字紀錄彈出「一名議員」實屬權宜之計,並非刻意隱瞞。翻查資料,立法會早於2019年與「科大訊飛」合作,研究於會議上應用後者一款人工智慧語音識辨系統,行管會去年斥資470萬元採購相關系統,以製作會議紀錄。

事實上,立法會2001年曾討論委員會會議紀錄的撰寫準則,當時議事規則委員會向內會提交報告指出,事務委員會不像法案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般,在完成對特定事項的研究工作後發表報告,而會議紀要基本上是唯一載錄委員會商議過程和意見的途徑,秘書在可行情况下,應以有系統的方式整理在會議席上表達的意見,方便閱覽和日後參考。內務委員會最終於2007年4月正式修訂《內務守則》,將有關原則納入第25(a)條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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