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大的香港女嬰芷希上周六(17日)凌晨,在香港兒童醫院完成換心手術,是香港首宗接受來自大陸人的器官的移植手術。芷希獲得新心續命,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更表明,希望將香港納入大陸器官捐贈系統,引來輿論質疑大陸一向在器官移植方面聲名狼藉,擔憂先例一開,香港會成為大陸器官販賣勾當的一員。

芷希患有「擴張性心肌病變」,並出現急性心衰竭,情況危殆,上個月曾透過傳媒呼籲捐贈心臟。兒童醫院稱,芷希17日凌晨接受的心臟移植手術順利完成,在深切治療部留醫。

但是對於外界質疑如何確保大陸器官來源正當,以及捐贈者來自哪個城市等問題,醫管局都沒有回應。醫管局亦不排除日後再用類似途徑,協助要接受器官移植的港人。

盧寵茂倡中港合作器官共用已久 局長任內終開先例

盧寵茂為肝臟移植專家,近年一直提倡香港同大陸在器官移植方面的合作。2015年5月,時任瑪麗醫院肝臟移植中心主管、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系教授的盧寵茂,接受「健康界網站」訪問時,就已經透露希望與大陸深入合作,中港兩地考慮器官共用。

2019年,盧擔任港大深圳醫院院長時提出,香港可以同大陸商討設立港人輪候大陸器官捐贈輪候冊,或由該院集中進行港人器官移植手術。無獨有偶,芷希今次接受的心臟正是來自港大深圳醫院。

盧現官至醫務衛生局局長,中共官方新華社報道今次器官移植,稱是盧在本月8日致函大陸「國家衛健委」和「國家海關總署」,稱「懇請國家允許,在內地出現符合香港患兒芷希醫學需求的腦死亡捐獻者,且內地沒有合適接受者的情況下,可順利通關共享至香港用於拯救芷希的生命」。

報道續稱,事後衛健委和中共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高度重視」,衛健委醫療應急司和國際司配合大陸的海關部門全力支持,要求「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COTRS)建立聯絡協調中樞和應急預案協調。最後經過大陸與香港24個部門和65名醫療與管理專家的合作,完成此項移植。

報道並形容,此是「首例內地與香港之間緊急醫療救助人體器官共享的歷史性突破」,又引述盧寵茂指,目前有超過3,500名香港居民在COTRS中等待器官移植,更煞有介事地形容「有近千名香港居民通過公平公正的器官分配與共享接受了移植手術」。盧又說曾有9名香港居民在大陸逝世後捐贈器官,「挽救了24名內地同胞的生命」,期望能夠藉芷希的事例建立長效機制,將香港的醫院納入COTRS。

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表明,希望將香港納入大陸器官捐贈系統,引來輿論質疑大陸一向在器官移植方面聲名狼藉,擔憂先例一開,香港會成為大陸器官販賣勾當的一員。資料圖片。(蔡文昕/大紀元)
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表明,希望將香港納入大陸器官捐贈系統,引來輿論質疑大陸一向在器官移植方面聲名狼藉,擔憂先例一開,香港會成為大陸器官販賣勾當的一員。資料圖片。(蔡文昕/大紀元)

自願捐贈者少 與移植器官數量差異巨大 中共數字被質疑

事實上,大陸器官買賣的情況在國際間早已聲名狼藉,矛盾焦點在於每年捐獻器官數量的稀少,與龐大實際移植器官數量的巨大差異。

由全球各地不同專業領域的醫生所組成的「反強摘取器官醫生組織」(Doctors Agains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DAFOH)曾經引述中共官方2017年數據,稱有37萬5千人登記器官捐獻,同年的器官捐獻為5,146例,登記器官捐贈者與完成器官捐贈人數比例為1.4%。

不過對比美國和英國的數據,美國2017年有1.4億名登記器官捐贈者,10,284人去世後完成器官捐贈,比例約為0.008%,英國的比例則約為0.01%。組織指出,中國大陸的數據高出其它國家140倍,質疑中共公布的器官移植數字。

評論:大陸公開定價目的為掩蓋器官來源

去年更爆出河南省衛生健康委聯合6個部門,發布通知定明「捐獻器官獲取收費項目及標準」,雖然器官獲取的費用並非器官的「價格」,但反映在器官評估、功能維護、獲取檢測、保存運輸等過程中會產生相應的成本和費用。

根據該標準,單次代收捐獻器官獲取費用,成人肝臟指導價為26萬元(人民幣),兒童為10萬元;成人單腎指導價為16萬元,雙腎為23萬元;心臟10萬元,單支眼角膜1萬元。

其實中共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於去年6月8日聯合印發《人體捐獻器官獲取收費和財務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公布捐獻器官獲取收費目錄,制定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的捐獻器官獲取收費標準。

當時有評論認為,明定並公布相關費用後,或會成為非法器官移植的價格參考,並引來相關犯罪,更等於把大量非法器官移植,以規範所謂的人體器官捐獻市場為名,從評估到摘取再到運輸的產業鏈合法化,掩蓋器官的真正來源,變相鼓勵更多人參與違法摘取器官、非法移植甚至按需殺人的行為。

近月大陸少年失蹤案件頻頻 疑點重重

大陸各地近期頻頻發生少年失蹤案件。11月前後,大陸傳媒的相關報道最少有十多宗,均涉及初高中生。其中一宗引人注目的事件,是江西上饒鉛山縣致遠中學高一學生胡鑫宇,10月14日從學生宿舍到教學樓去自習之後失蹤。校內監視器顯示,胡鑫宇最後出現在宿舍樓外面的時間,是當天下午5時50分許,之後再沒有任何音訊。

該校為封閉式學校,學生平常不能隨意進出。但是胡鑫宇失蹤時,身份證、電話手錶和所有的現金都在宿舍,身上只帶了一支錄音筆。備受關注的最大疑點是,在胡失蹤後的31分鐘內,有13輛車離開校園,但是當地警方調查該13輛車,竟然沒有發現疑點。胡鑫宇的家屬近日稱,當地公安說因為找不到線索,所以不予立案。

大陸有民眾質疑,中共大數據能夠找到沒有做核酸檢測的人,但卻找不到封閉校園內失蹤的人。

2015年初新登記器官捐獻者暴增

2014年中共公開承認,系統地用死刑犯的器官做移植,且是在囚犯及家屬不知情下;中共前衛生部副部長、移植專家黃潔夫說,沒有公民捐獻出來,「你怎麼藏也藏不住」。

雖然2015年中共宣稱,公民自願捐獻成為器官移植來源的唯一合法途徑,但是法新社2015年3月曾報道,國際醫學界人士質疑並警告,死刑犯的身體部位可能僅僅被重新歸類為「捐獻」而繼續使用。

DAFOH亦曾經監測當時的中國器官捐獻登記數據,發現2015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一天內,器官自願捐獻系統新增2.5萬名器官捐獻者登記,2016年12月有一個星期,新增超過8.83萬人。

本報2020年獲得武漢同濟醫院內部文件,稱該院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腎移植量暴增。2015年腎移植數量接近350宗,比前一年增加約100宗。2016年腎移植數量達到一個新高峰,約460宗。文件顯示該院腎臟移植有3類器官來源,其中最主要的是傳統來源和捐獻。傳統來源按中共官方的公開報道,是來自死刑犯。

不過翻查《湖北日報》2019年4月10日報道,武漢市每年需要1,600具捐贈遺體,其中僅同濟醫院就需要500具,而武漢市每年遺體捐獻總共才300具,缺口巨大。

另外,國際心肺移植學會(ISHLT)今年發表聲明,稱大量證據證明,中共政府持續系統地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因此禁止向該學會提交任何使用中國大陸器官或人體組織的研究。聲明亦引用英國獨立人民法庭在2020年對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判決,英國御用大律師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KC)當時在判詞中指出,「(活體)強摘人體器官已在中國各地大規模發生多年,法輪功學員是其中一個——而且可能是主要的——人體器官來源」,「集中針對維吾爾人口的迫害和醫學檢查是比較近期的情況」。

國際心肺移植學會全面禁中國器官移植論文

國際心肺移植學會(ISHLT)於今年8月28日發聲明,推出一項新政策,禁止發表任何來自中國的器官移植的研究論文。

聲明表示:「鑒於大量證據證明,中國政府繼續獨立地、系統性地支持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或組織,因此,學會(ISHLT)將不接受提交的和中國人體供體相關的器官移植的內容,以及提交的涉及來自中國人體供體的器官或組織的內容。」

「這項政策,包括其它國家是否系統地使用來自非自願人類捐獻者的器官或組織,應受此(政策)限制,並每年進行審查,以期待獲得獨立的證據證明這些做法已經停止。」

全面抵制中國器官移植研究 遠離殘暴移植手術

以色列醫學教授、以色列移植學會主席Jacob Lavee向《大紀元》表示:「這項新政策,實際上是對任何來自中國的和器官移植相關的臨床研究的學術全面抵制。」

Lavee教授也是國際心肺移植學會(ISHLT)倫理委員會的成員。他說:「這項政策是獨一無二的,在國際醫學界中尚屬首創,希望能為其他人樹立範例。」

全面抵制是「來自中國的此類研究不得在該學會享有盛譽的《心肺移植雜誌》上發表,也不得在學會的年度會議上發表。」Lavee說。

Lavee表示,這項新政策的推出背景起源於「國際心肺移植學會(ISHLT) 接受了『中國法庭』的判決以及Matthew Robertson 和我本人最近的研究結果,因此修改了其移植倫理政策,希望自己及其成員與這種殘暴的移植行為保持距離。」

國際立法趨勢 禁止器官販運和移植旅遊

2019年6月17日,一個自發的國際民間組織「獨立人民法庭」在倫敦宣判: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行為已存在多年,而且仍在持續,因而判決中共犯下「反人類罪行」。西方主流媒體大量報道了這則新聞。

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教授Maria Cheung,同時也是「加拿大終止器官移植濫用聯盟委員會」主席,曾發表文章表示:器官販賣是一種全球現象,然而,強摘器官值得特別關注,因為在中國,這種做法是由國家推動的。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律師曾表示:「其實目前國際法庭,尚未盡到它應該要調查起訴和審判反人類罪及群體滅絕罪應該有的司法功能。因此人民法庭所作出來謹慎而客觀的這個簡易裁決—Summary Judgment,基本上,對於主流社會認識中共強摘器官這個暴行,有相當重要的一個份量。」

朱婉琪律師表示:「2014年歐洲理事會通過了禁止器官販運公約,這個公約有個主要的精神,就是希望所有歐盟的國家能夠簽署公約,然後回到自己國家當中,做一個形式的立法。包括台灣、以色列、加拿大,以及近來的一些歐洲國家,都陸續通過了,以刑事犯罪的規定來禁止這個移植旅遊,避免自己的國人成為去中國換器官的這種活摘器官的幫兇。」

根據美國國務院的消息,美國將更加嚴格地審核簽證申請,拒發美國簽證給人權及宗教迫害者,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即使已經領有簽證或綠卡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美國國務院官員還告訴美國法輪功學員,可以向他們提交迫害者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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