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在這裏孕育、在這裏誕生、在這裏死去。人一生中有三分之一的時間都在這裏度過,在這裏閱讀、交談、擁抱愛人、喝杯睡前紅酒或早晨咖啡。這裏是身體恢復健康的收容所;是難過的人獨自哭泣的避難所;是堅固的城堡,小孩半夜逃到這裏躲避黑暗的恐怖和幽靈。這裏既是丈夫和妻子的堡壘,也是戰場。這裏也是載著我們從白天、清醒、理性到夢境之地的工具,當然也包括惡夢。
猜到了嗎,我指的是「床」。
這件不起眼的傢俬,通常是文學和藝術作品背景的一隅。事實上,在安徒生童話《豌豆和公主》(The Princess and the Pea)和經典的《一千零一夜》(The Arabian Nights,又譯《天方夜譚》)中,「床」是故事的舞台。而且,來自世界各地的畫作中,我們也發現藝術家描繪沉睡者、戀人、孩童、垂死者或死者,每一個角色都是在床上。
如果我們將文化的定義擴大到藝術領域之外,包括社會的風俗和習慣,我們會發現「床」不僅是睡覺得工具,有時還是喜劇、戲劇或悲劇的舞台。
簡單回顧「床」的歷史
史前人類不太在意睡眠,他們更關心如何避免成為肉食動物的宵夜。因此,人類學家推測,我們的祖先應該經常在樹枝上休息。
人類知道的第一張床估計有77,000年的歷史,是一座在南非地下挖出的淺坑,兩旁種滿了可以驅蟲的草和植物。隨著社會的發展,簡陋小屋內有了睡眠空間,由家人或其他親人共用。
古時候如埃及和中國社會,多數人睡在墊子或草地上,英文有句描述「上床睡覺」的俚語「打草堆」(to hit the hay)顯然這麼早就有了。然而,隨著時間過去,床在舒適度和地位上變得越來越複雜。例如,有些中國人用磚砌平台為床(稱為炕)。在漫長寒冷的冬季,可在炕下燒火取暖。埃及法老圖坦卡門蓋著黃金棉被,而埃及的其他統治者也擁有類似的精緻床具,上面裝飾著精雕細琢的圖像和貴金屬製成的雕塑。
古羅馬時期上流階層的房子「多姆斯」(domus,拉丁語)裏有睡房,稱為小隔間(cubicula),即我們現代的「小房間」(cubicle)。
就像我們現代辦公大樓裏有些閒置的工作空間,這些房間鮮少裝飾,專為休憩而保留。古羅馬人喜歡在花園或「臥躺餐廳」(trilinium)招待客人和舉辦家庭聚會。「臥躺餐廳」是由三組沙發所圍成的方形用餐區,有一側對外敞開,方便僕人將食物送至餐桌。古羅馬人斜躺著吃飯,就像有些現代人在床上吃宵夜一般。
「床」是聚會場所
在許多社會裏,睡房通常是大型共用空間,甚至連國王的臥房也不例外。再如貧窮的家庭在幾個世紀以來,全家人會一起睡在一個房間裏,部份原因當然是為了節省燃料花費。此外,在人類大部份的歷史中,許多地區的文化對私隱和公共生活的看法和我們現代的核心家庭和獨居生活相比也有著顯著的差異。
例如,史詩《貝武夫》(Beowulf )的故事在擺滿肉和蜂蜜酒的盛大宴會廳──鹿廳(Heorot)中展開。國王赫羅斯加(King Hrothgar )離開慶祝活動後,後到的貝武夫、他的手下、國王的隨從等都睡在宴會大廳裏,而當晚貝武夫也在那裏與巨人怪物格倫德爾(Grendel)打鬥。整個中世紀,經常可見這些華麗大廳提供雙重的服務,客人在同一張桌子吃飯和睡覺。
法王路易十四每天早上都在他的豪華睡房裏辦公。周遭都是僕人、抄寫員、朝臣和貴族成員。路易十四遵照最嚴謹的宮廷禮儀,發布命令、撰寫信件、諮詢顧問,並和大家熱烈交談。
二戰期間,英國首相溫斯頓丘吉爾(Winston Churchill)有時也會像路易十四那樣,不過是以更民主的方式,會見不同的軍事或外交人員,並在舒適的床上寫下備忘錄或口述指示。辦公期間,伴隨他的通常是雪茄、威士忌或水。
「床」是共享空間
直到南北戰爭過後,旅行對許多美國人來說仍舊意味著與熟人甚至是陌生人共用房間,有時甚至是同睡一張床,這種情況與現今文化完全不同。
例如,1776年秋天,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和本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在新澤西州的一間旅館同住一晚。根據亞當斯的說法,房間很小,「空間只比一張床大一些」,附帶一個小窗戶。亞當斯擔心夜晚寒氣吹入房內而感冒,因此在睡前關上窗戶,但富蘭克林卻要求他將窗戶開著。富蘭克林試著說服亞當斯「感冒理論」。亞當斯於是打開窗戶,上床準備就寢,聽著一旁較年長的夥伴訴說新鮮空氣的好處,接著就睡著了。
不同於亞當斯和富蘭克林同床共眠的小床,有些旅館和私人住宅裏的床尺寸很大。現今遊客可以在英格蘭維多利亞與亞伯特博物館(Victoria and Albert Museum)看到「韋爾大床」(the Great Bed of Ware),當時安裝在英格蘭韋爾的王冠旅館(Crown Inn)裏。包括威廉莎士比亞在內幾位詩人的著作中都提到過這張大床。這個怪物長11呎,寬等於兩張現代雙人床,可以同時讓四對夫婦睡得非常舒適。
隨著英、美多處鐵路開闢,旅行也跟著延伸。再加上維多利亞時代更加強調私隱,隨之發展的旅館和酒店開始提供我們今天所熟悉的單人房間。
難以入眠的夜晚? 床不僅僅是床
小說家安東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在他簡短而風趣的作品《上床睡覺》(On Going to Bed)中,探討了床在我們文化中扮演的角色,還提供一些關於睡眠有趣的故事,例如,做夢、夜驚(night terrors)、失眠、夢遊,以及睡在各類型床上的感覺,舉凡船艙裏的床舖到行軍用的摺疊床等。大量有關床的圖像與以床為場景的複製名畫應運而生,加深了伯吉斯作品的魅力。
在描述埃及王后海特菲莉斯一世(Queen Hetep-Heres)和法老圖坦卡門(Tutankhamen)的精緻床舖後,伯吉斯寫道:「我們可推測,國王和王后睡在華麗的床上並不比農民睡在泥地上來得好眠」,莎士比亞總愛談論這話題,床的精緻與否和幫助入睡無關」。
即使今日到處是記憶棉床墊和嬰兒般柔軟的床單,我們許多人仍有睡眠困難。要證明這一點,可以從蓬勃發展的安眠藥市場、源源不絕關於如何睡得更好的文章,以及我們經常抱怨失眠或未能闔眼達八小時等事實來推斷。還好我們可以根據最近的研究獲得些許安慰,前幾代人的睡眠其實不比我們現代人好,恰與傳聞相反。
「床」的不同定義
儘管伯吉斯寫了這樣一本書《上床睡覺》,他卻在結尾告訴讀者,其實他自己已經很多年沒有睡在自家的床上,反而是睡在地板上舖的床墊。他坦承,他有從墊高的床上掉下來的傾向,而且他喜歡在床墊周圍攤開成堆的書籍、擺放「泡茶用具」、一台黑膠唱盤機,甚至一個小雪櫃。
至於現在的我必須承認,在過去的18個月裏,我會在半夜溜到懶人躺椅(La-Z-Boy)上睡覺,儘可能向後傾斜平躺。在我女兒和她的家人搬到北方工作和就學之後,我從地下室將機械躺椅搬到一樓睡,而不是安置在二樓我的睡覺房間。意識到有三個地方可睡,我感到更加輕鬆,更有安全感。
伯吉斯的地墊可以看作是床嗎?有鑑於那麼多人在墊子或稻草上度過他們的夜晚,答案應該是肯定的。那麼,懶人躺椅呢?儘管它的名字很愚蠢,但我也會說它是床。無論如何,就像那些牛仔一樣,聲稱在地上躺了幾個月後,就無法在羽絨床舖上入睡,而我已經開始喜歡那張有點狹窄的躺椅而不是樓上的床了。有句古諺語可以這麼修改,「我已舖好了我的非正規床舖,現在必須躺在上面」(I’ve made my non-bed and now must lie in it.)。(譯按,原來諺語是:You’ve made your bed, now lie in it.引申意思為『自作自受』)
伯吉斯為他的床墊寫道:「它是一處保留給休息、睡眠、愛、寫作、閱讀、聽音樂等活動,以及對世界富人沒有直接貢獻的其它非正規活動的一張床;很可能就是我們迄今所能理解,但不具備定義或乏善可陳的一張床」。
也許就像我們的祖先,那些在茅草屋泥地上睡著的農民或在莊園別墅的四帷柱床上打呼的貴族。我們可以簡單地把我們經常躺下來尋求休憩、睡眠的地方稱之為「床」。
那麼,親愛的讀者,晚安。伴隨這個鬆散的定義,祝你一夜好眠。◇
原文:Bed Time: Mats, Four-Posters, Sleep, and Culture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傑夫米尼克(Jeff Minick)育有四子,孫兒成群。20年來,他在北卡羅來納州的阿什維爾向參加家庭教育研討會的學生教授歷史、文學和拉丁文。他撰寫兩部小說《阿曼達貝爾》(Amanda Bell)和《翅膀上的灰塵》(Dust on Their Wings),以及兩部非小說類作品《邊走邊學》(Learning as I Go)和《電影造就男人》(Movies Make the Man)。目前居住在維珍尼亞州的弗蘭特羅亞爾(Front Royal)從事寫作。關注個人網誌,請訪問JeffMinick.com。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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