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歲女童在2018年在家中遭親父及繼母長期虐待致死,從而揭發她的8歲兄長亦受虐至營養不良及體重過輕,生父及繼母早前被裁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同住的繼外婆亦因兩項虐兒罪成被判囚5年。3人今日(10日)向高等法院上訴,被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薛偉成以及潘敏琦即日駁回,維持原判。

4名上訴人包括是小兄妹的生父、繼母及繼外婆(即繼母的母親)。其父親及繼母經審訊後被裁定於2018年1月6日謀殺女兒Z,除被判處終身監禁,二人亦在案件開審前承認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判囚9年半,刑期同期執行;其繼外婆則被裁定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她被指於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1月6日,忽略當時8歲的男童X,以及當時5歲的女童Z,合共判監禁5年。

代表生父及繼母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表示,案件涵蓋時間有達5個月,期間曾經發生很多事情,包括掌摑Z及藤條虐打等,認為因應案件情況,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應該提點他們採取一個較循序漸進的方式,意即先要考慮事件有否發生,假如曾經發生又是與那一名被告有關,以及相關行為是否足以引致Z死亡。

法官薛偉成隨即反駁指,原審法官不時向陪審團列出控罪元素,認為他的引導並無不妥,同時提到由於本案涉及多次虐待行為,法庭難以確認某一行為導致Z死亡。至於法官潘敏琦亦認為,Z在該段時間內不但沒有足夠食物,就連受傷也無人帶她到醫院求醫,強調所有事情都要一併考慮,不可以只考慮個別事件。

蔡維邦亦提到,雖然生父和繼母曾承認殘暴對待兒童X,不過在謀殺罪審訊當中,不應讓陪審團獲得兩人有關殘暴對待X證供,取而代之應該分開處理,以免對生父及繼母造成負面影響,但法官潘敏琦反問,辯方在原審時曾否提出有關申請,蔡維邦則承認沒有。

至於代表繼外婆的代表大律師則形容,繼外婆案發時並不是對兩名小兄妹被虐待完全知情,辯稱她並不是負責照顧二人,需工作至晚上9時許才能回家,案發期間亦要照顧她的病母。繼外婆一方更供稱,事件是在冬天發生,兩名小童身上傷勢均被衣物遮蓋,不易察覺。

然而,法官潘敏琦再反駁,繼外婆的母親是在2017年11月去世,虐待行為卻持續至2018年1月,而且直指兩人部份傷勢是在頭部,而非全部均被衣物遮蓋。3名法官聽畢陳詞後,即時宣布駁回上訴,生父及繼母聞訊後當庭撤回有關「殘暴對待兒童」罪的刑罰上訴。

法官薛偉成補充指,自己曾於處理一宗2018年的虐待兒童案件表明,現時虐兒罪的最高監禁年期為10年,並不足以反映罪行的嚴重性,今日再度提出關注,希望當局能積極跟進及考慮修例。律政司代表回應指,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法官意見,並透露法改會已提出新法例,但是修訂仍在進行當中。

案件編號:CACC89、CACC97/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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