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年間,山西人李某在京師幫助一個典當商人做事,一年的收入是三百緡。一緡是一千文銅錢,這收入還是不錯的。(在《續客窗閒話》作者成書的那個年代,一兩銀子大概是兩千文,三百緡約為一百五十兩銀子。)

李某有個同鄉趙甲,想要開一家雜貨店,但苦於沒有資本,就向李某求助。李某慷慨解囊,給了他一百貫(當時約合五十兩銀子)先試著幹,並說如果營收好,兩人可以合夥一起做,這百貫就算自己的投資。兩人只是口頭約定,並無任何文書,也沒有第三人知曉。

沒過多久,李某突然染病去世,典當商人找來李某的兒子,李家子扶棺回鄉。當時趙甲恰好去外地購貨,回來後才知道李某已經去世了,非常難過,為李某設靈位祭奠。

由於趙甲經營有方,不到十年,雜貨店就十分興隆,賺了數萬兩銀子。而李家則家道中落,衣食不足,親戚朋友都勸李某的兒子外出謀生。李某的兒子找人算了一卦,說是大吉。恰好有人要去京師,他就與那人相伴而行。

李某的兒子來到了昔日父親受僱的典當行,想求人將自己引薦給商人。有人知道趙甲與李某是故交,現在趙甲的生意做得風生水起的,李家子去趙甲那裏求職,一定會被錄用的。於是帶著李某的兒子前往趙家。

清朝雍正年間,山西人李某在京師幫助一個典當商人做事。圖為明仇英《清明上河圖》描繪的當鋪等店家。(公有領域)
清朝雍正年間,山西人李某在京師幫助一個典當商人做事。圖為明仇英《清明上河圖》描繪的當鋪等店家。(公有領域)

趙甲聽說是故人之子來了,非常高興,熱情地款待了李家子,並對他說:「我是因為你父親的緣故才有了今日,我已經找了你很久了,奈何一直沒有你的音訊。如今你主動前來,真乃神助我也。」遂讓李家子做主帳目,為他管理帳目,但沒有和他說酬金幾何。李家子安心學習,也不計較報酬,只是盡心極力做好工作。

過了幾年,趙甲見李家子辛勤刻苦、出入無私,做事踏踏實實的,便笑著對他說:「你已過了及冠之年,可以自立門戶了,應該考慮娶妻生子之事了。」李家子道:「侄兒依靠伯父為生,並無任何額外的收入,哪裏敢娶妻增添負擔呢?」趙甲說,「這事暫緩緩也行。不過你身為主帳,應該幫我計算一下我的總資產有多少。」

數日後,李家子查完帳目,告訴趙甲他的現金和貨物合起來值六萬多兩銀子。趙甲聽後,對他說:「我將分一半給你,這是你應得的。」李家子驚訝地說,「伯父何出戲言?侄兒在此數年,伯父周給衣食,侄兒內心已是無比感激。況且作為小輩,我本不應得酬金,縱使伯父憐恤,給我數十貫錢的年例就已經足夠了,哪裏要給這麼多?伯父子孫繁盛,並非是無人繼承,侄兒絕不敢有非分之想。這筆錢侄兒要恭敬地拒絕您了。」趙甲笑道:「你無需推辭,我這麼做自有道理。」

幾天後,趙甲擺下盛宴,將鄉里長者等有身份的人全部邀請過來,李家子亦在坐。三杯酒飲過後,趙甲對眾人說:「當年我落魄京師,遭盡白眼。李故友與我,其實不是舊交,之前也無瓜葛。在我一言求助後,他慷慨相助百千錢,且不立契券,是相信我能誠實守信。我由此起家,但是李兄卻逝去。當時李兄與我有合業之說,既然有此約定,我所獲的利潤理應與其均分。我在剛看到李家侄兒時,本想將事情經過跟他講清楚,但擔心他少不更事,拿到手的錢財就揮霍掉了。如今我看他勤儉能獨自經營,我又怎能辜負李兄的信任?」

說罷,將羅列的財產清單給眾人看,希望在大家的見證下均分。眾人紛紛對李家子說:「你的趙伯父實屬世間難得之人,你有福氣了。一個貧窮之人突然變成富人,我們借這個酒祝賀你。」

幾天後,趙甲擺下盛宴,將鄉里長者等有身份的人全部邀請過來。示意圖,圖為清 袁耀 繪《山水樓閣圖》局部。 (公有領域)
幾天後,趙甲擺下盛宴,將鄉里長者等有身份的人全部邀請過來。示意圖,圖為清 袁耀 繪《山水樓閣圖》局部。 (公有領域)

李家子卻站起來道:「諸位長者且慢恭喜,請聽我一言。趙伯父所言並無憑證,他是想做一位重義之人。我雖然年幼,但也不敢取不義之財。即使亡父確實存了百千錢,算上利息,我拿二百貫足矣。多取即是不義,我不敢做這種事。」

此時趙甲命僕從拿著三萬零幾百兩的銀子進來,並說:「今日交清,卸下了我肩上的重擔,你快拿走吧。」李家子只拿了一百兩就離開了,趙甲派人追趕他,卻沒有追上。

趙甲便邀請眾鄉親作證,呈報官府,求訪李家子。官府在知曉前因後果後,覺得這案子比較特殊。於是先發公文到李家子的老家,將李家子請到官衙,又叫來趙甲,當庭要將趙甲拿出的一半財物判給李家子。

李家子卻道:「小人實無功德,不勞而得多金,暴富乃是不祥之事,所以我不敢收下。」官員建議說:「如今某寺廟年久失修,你用這筆錢去修繕,不也是功德嗎?」趙甲和李家子於是叩謝而去。

此後,兩人爭相佈施,修繕寺廟,很快廟宇煥然一新。官府將寺廟的名字改為「雙義廟」,並賜給趙甲「重義輕財」的匾額。

薌厈(《續客窗閒話》的作者吳熾昌,字薌厈)評論說,最近聽說有骨肉至親因為分家不均,甚至去官府爭訟。從沒聽說過有像李家子這樣因為推讓財產而逃走的,也沒聽說過報官找恩公的。我倒想起之前有類似的案例,有記載說,雍正六年,河南人崔世有撿到秦太丟失的銀子一百七十兩,將其物歸原主,一點酬金也不要。當時的制軍田文鏡聽說這件事後,上奏給了朝廷,皇帝下旨給了崔世有七品頂戴,並賞銀百兩,以表彰他的善行。趙甲的事在這件事之後,當事者應該援引此例去處理,可惜他們沒想到這麼做。

而在筆者看來,一邊是重信義誓要報答「一飯之恩」,另一邊是堅持「無功不受祿」的仁厚之人,二人一推一讓之間盡顯見利思義的令人稱頌的德行,儘管沒受到更多的表彰,也可算得上一段流傳後世的佳話。

參考資料:《續客窗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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