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涉及反送中運動案件的男子因缺席審訊被法庭通緝,前日在西貢北潭涌被捕,其中一名男子為反修例事件中中槍的曾志健。警方國安處稱案件涉及國安風險,故接手調查,又稱因4人涉及未審訊的案件,因此未能交代拘捕4人時的情況。警方另以涉嫌協助罪犯罪拘捕一名34歲男子,懷疑與本案有關。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稱,在2020年初有社交頻道成員游說候審人士,建議他們棄保潛逃離開香港,並要求預繳費用。其中有4名候審人士被「慫恿」到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遭拒。其後有人安排他們「窩藏」到荃灣一工廈,一年來沒有公開露面,有人間中會派送食物,亦不時會轉移4人隱身地點。警方稱最少有3個窩藏地點。

李桂華又指,為免被人發現,轉移時4人會被藏於紙箱中,亦不會被告知目的地所在。期間4人不斷被索取「潛逃」費用,至今累計有40多萬。組織其後建議4人拍短片,講述生活情况並眾籌。今年初起,4人窩藏的地點欠租,亦沒有人提供食物,只能用僅餘的存款購買食物。李桂華稱他們被捕時長髮披肩,十分消瘦。

李桂華表示,會追查眾籌所得款項的去向,並「提醒」捐款人可能會觸犯協助罪犯罪。

至於被國安處拘捕的34歲男子,任職貨倉管理員,涉嫌協助轉移4人及提供食物。李桂華指,國安處的目標人物有約10個,上述社交頻道的相關成員不少已離港到國外,部份人去了英國。被問到政府飛行服務隊有否協助調查,他沒有回應。

2019年的10月1日,當時仍是中五學生的健仔曾志健在荃灣被警方開槍射中左胸,一度情況危殆,他曾嘗試入稟向開槍警員索償,唯法援署認為警員開槍「合理」,拒絕他的法援申請。

事後曾志健被控告一項暴動及兩項襲警罪。他在前年12月未有出庭應訊,遭法庭發出拘捕令。當時有消息稱他已流亡,但沒交代身在何處。直至前日中共喉舌《大公報》報道稱,曾志健等4人在西貢黃石碼頭被捕,他們疑企圖坐快艇潛逃到台灣。

當中3人昨日在區域法院提堂,分別是曾志健、馮清華和1名16歲男子,他們沒有保釋,還押至9月13日再訊。餘下的王愷銘則在東區法院提堂,還押至8月31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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