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江蘇無錫市司法局前局長劉亞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公開審理。劉亞軍被指受賄769萬元人民幣。

新唐人電視台報道,劉亞軍被指在擔任無錫市中級法院副院長、無錫市司法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769萬元(人民幣 下同);濫用職權,安排下屬單位高價購買辦公用房,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

「劉亞軍行事比較霸道,常宣稱『沒有我辦不成的事』,在本地政法圈中很多人都知道。他出事,既在意料之外,也是必然結果。」無錫市司法局官員說。

無錫市紀委監委第四審查調查室副主任金小華表示,「劉亞軍淪為『階下囚』,緣於其貪財戀物,將司法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籌碼』,索要賄賂、收受大量手錶玉器。」

2012年,某拍賣公司負責人甄某請託時任無錫市司法局局長劉亞軍處理一起拍賣合同糾紛案。一開始,劉亞軍婉言拒絕,直至甄某奉上數萬元現金後,其才裝模作樣地拿案件材料「研究」,並向該案主審法官打聽案情。後該案二審判決敗訴,在收受甄某所送的9萬元現金後,劉亞軍又「積極協調」檢察院民行部門抗訴,促使該案改判。

「只要是他管理範圍內的事,一定會想方設法『撈一筆』。」辦案人員王義純介紹,在任市司法局局長期間,劉亞軍緊盯「優秀律所評選」「改選律師協會監事長」等事宜,大搞權錢交易。

在接受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曹某請託後,劉亞軍積極協調,為該律所爭取申報評選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資格,並在評選考察過程中,多次為其站台、拉關係,使該律所被評為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共收受曹某所送賄賂30餘萬元。

此外,劉亞軍利用評選監事會人選的職務便利,幫助費某當選律師協會監事長,並收受「好處費」。還以介紹案源為由,收受律師秦某的巨額賄賂,其中單筆可達20萬元。

「除了現金,劉亞軍喜好玉石、手錶,有時候請他辦事,送這些更合他心意。」某相關涉案人說。

據了解,劉亞軍以「雅好」為名,受「雅賄」之實,共收受玉石掛件167件,工藝品31件,名貴錶14塊,字畫25件等。

劉亞軍,1957年10月出生,江蘇鹽城人,曾歷任無錫市中級法院書記員、海南省瓊南中級法院審判員、無錫市中級法院審判員、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院長、無錫市中級法院副院長、無錫市司法局局長、無錫市司法局局長、無錫市司法局調研員等職務;2017年10月退休。2021年3月5日,劉亞軍被調查。2021年7月8日,劉亞軍被開除中共黨籍。

官方通報稱,劉亞軍貪財戀物,違規收受禮金、禮品;以「雅好」為名,行「雅賄」之實,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濫用職權,擅自拍板,造成國有財產巨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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