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海外流亡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4月9日透露,收到香港警方通知,已經根據《港區國安法》對他本人、其妻子及母親發出財產限制令,禁止他們處理香港的任何財產。
許智峯在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形容,中共在國際上散播白色恐怖,如果海外人士繼續高調聲援香港人爭取自由,中共不惜騷擾他們的家人,以經濟手段作威嚇。
4月9日,許智峯在Facebook發文,表示4月8日從電郵收到警方通知,高等法院在律政司的申請下,已經對他本人、他的妻子及母親發出財產限制令。
該命令是按《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附表三下的第七條發出,禁止他們處理在香港的任何財產,若違反命令,可處刑事藐視法庭罪,被判監5年或罰款50萬港幣,或財產被檢取。
許智峯指出,他的妻子及母親均為家庭主婦,從未參與政治或公共事務,更枉論與《港區國安法》扯上任何關係。他批評,今次事件明顯是國安法權力無制約下的野蠻株連行為,「手法可恥」。
許智峯形容,港共政權在他離港超過一年後,「再出招打壓」,以《港區國安法》針對他及他的家人,施加財產限制。
該命令明確禁止他們(親自或透過代理人)從香港移走任何他們名下的財產;以及賣出、處理任何香港境內的財產,或將任何財產降值。
該命令亦特意列出他們三人所有本來已被滙豐凍結的戶口及其結餘,指明命令涵蓋戶口中所有存款。
將進行港區國安法非公開聆訊
許智峯批評,整份財產限制令的文件中,完全無向他們交代施加財產限制的理據,牽涉甚麼案件、哪條罪行的調查等。而該命令有效期由今年4月6日發出起計,直至6月10日均為有效。
高等法院已訂下就該命令的聆訊日期為6月10日上午9時30分,聆訊法官為《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屬非公開聆訊。
律政司在聆訊文件中已表明,屆時將向法庭申請將財產限制令無限期延展,直至法庭另發命令為止。
許智峯又在Facebook公開向他發出財產限制令通知的警員為「Chief Inspector Chan」及其辦公室電話,以及向法庭作出申請的律政人員為「Senior Assistant Director of Prosecutions Ms Laura Ng」。
在Facebook帖文中,他批評財產限制令是「港共政權以司法打壓反對聲音的舉措」,目的是以經濟手段滋擾及威嚇異見人士,實質與國家安全無關,「港共政權手法卑劣,應予以譴責」。
許智峯:財產限制令形同虛設
不過他亦透露,由於預期港共的政治打壓及報復,他及其家人已早於離港出售所有在港的物業,並將所有財產轉移到外地。所以,是次的財產限制對他而言令形同虛設,並沒有實質影響他及家人的財產。
他形容今次財產限制令是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在非公開聆訊下發出,足以證明港共控制的法庭,黑箱作業,不但不能保障港人的權利,反而是暴政打壓異見的劊子手。
事件是港共侵犯人權的有力例證,呼籲香港及國際社會關注事件,抵制及懲罰不義的政權。
許智峯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形容,今次事件是中共在國際上散播白色恐怖,如果海外人士繼續高調聲援香港的自由,及要求抵制中國,中共就會無所不用其極去將他們滅聲,不惜騷擾他們的家人,以經濟手段作威嚇。
「甚麼國際金融中心形象,保護私有財產等,香港政府全部都放在一邊了」。
流亡後戶口即遭凍結
2020年12月3日,許智峯宣布流亡歐洲後,他與家人的銀行戶口分別隨即遭到凍結,涉及滙豐銀行、恒生銀行和中銀香港的5個戶口,包括他的數百萬港元積蓄。
戶口曾有一段時間獲短暫解凍,他當時稱已把一些積蓄轉移到安全地方。隨後,他和家人的戶口再度被凍結。
當時,香港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懷疑許智峯將85萬港元的眾籌款項存入自己銀行戶口,涉嫌觸犯「洗黑錢」罪行,所以凍結其賬戶。
但許智峯否認指控,稱眾籌款項全數存入律師樓的戶口,與他個人和家人的戶口無關。警方又指凍結戶口與許智峯棄保潛逃無關,只是作日後檢控之用。
現時,許智峯身負近十宗控罪而被香港政府通緝,包括去年涉嫌違反《選舉條例》,煽惑他人在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白票及不投票;因參與2020年民主派初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因違反保釋條件和缺席法庭聆訊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2019年7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涉嫌刑事毀壞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2020年立法會會議中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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