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日(14日)在西九法院提堂,現押後至3月17日再訊,鄒幸彤提出的法律爭議案排期於3月9日。此外,破產管理署署長稱是否代表支聯會出庭乃「史無前例」,需時考慮,案件則定於2月24日再訊。

已遭政府解散的「支聯會」、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前副主席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日(2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處理將案件交付至高院程序。案件現已經押後至3月17日再作聆訊。

此外,鄒幸彤提出相關法律爭議,法庭排期於3月9日處理相關法律爭議問題。其中,「支聯會」遭取消公司註冊,至今支聯會一直無派代表出庭應訊,裁判官早前亦已取消前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作為本案有利害關係人士的身份。

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上次提堂曾指據法例,破產管理署署長是「支聯會」法律代表的唯一人選。案件2月10日於西九龍法院提堂時,代表破產管理署的資深大律師王鳴峰申請押後,稱支聯會的法律地位問題複雜且「史無前例」,需時決定是否代表支聯會。案件終押後至2月24日,以確認破產管理署署長會否代表支聯會出庭。

4名被告依次為支聯會、李卓人(64歲)、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歲)。 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其間違反《國安法》第22及23條,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案件編號:WKCC 36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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