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市公司康美藥業的虛假陳述案近日結案,多名董事、監事和高管被判刑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此舉引發了其它上市公司的高管辭職潮。

12日,中國A股市場的百億財務造假大案「康美藥業案」的一審結果已經出來。廣州市中級法院宣判,康美藥業向5萬餘名投資者賠償投資損失24.59億元(人民幣,下同)。參與組織、實施財務造假、虛假披露訊息的19名董事、監事和高管(簡稱董監高)被判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刑事責任方面,17日,康美藥業實際控制人馬興田因操縱證券市場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訊息罪等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款。公司其他12名責任人也因參與相關犯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款。

康美藥業連續3年財務造假,涉案金額達百億人民幣。此案參與訴訟人數眾多,而且賠償金額之高堪稱史無前例,因此被稱作中國證券史上集體訴訟第一案,尤為引人關注。

掀其它公司董監高辭職潮

出人意料的是,此判決結果引發了中國A股上市公司董監高成員的辭職潮。官媒《中國經濟周刊》報道,據不完全統計,從12日至21日的9天內,至少123家上市公司的董監高成員遞交辭呈,其中深市62家、滬市59家、北交所2家。

目前辭職的董監高成員人數有165人,其中相當多的人任期未滿,且絕大多數都稱是由於「個人原因」。有的公司在一天之內連發多份辭職公告,也有的甚至連夜公告。3人以上辭職的公司有10家之多,其中2家公司有5人辭職。

在上市公司「金花股份」的一份公告中甚至寫道,收到獨立董事張某燕提交的要求「儘快披露辭職事宜」的書面文件。據悉,金花股份目前因為資料披露與虛假陳述等行為正陷入與眾多投資者的訴訟中。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遞交辭呈並不意味著已經辭職成功,因為董事會、監事會的相關職位如果低於法定人數導致公司無法正常工作,公司不得不要求辭職申請人繼續工作,直到繼任者接任後辭職公告才正式生效。

獨立董事制度被詬病

在此番辭職潮中,職位佔比最高的是董事,有86位上市公司董事宣布辭職,在辭職總數中佔比將近42%,其中多數為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是指獨立於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任職,與公司或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繫,並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這種獨立董事制度是在董事會形成權力制衡與監督的一種制度。但是在中國,由於缺乏實質約束,在實際運行中不少獨立董事長期淪為公司的「擺設」。

官媒《中國證券報》的評論指,中國的獨立董事機制存在幾個問題:一、獨立董事缺乏獨立性,多數是通過私人關係選聘;二、獨立董事缺乏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對公司的經營決策難以進行獨立判斷和客觀建議;三、獨立董事收入低卻責任大,不能很好地激發積極性。中國金融數據企業Wind的數據顯示,2020年度A股獨立董事的平均薪酬約8.4萬元。

在康美藥業案中,有3名獨立董事被判處在10%(2.459億元)的範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另2名獨立董事被判在5%(1.2295億元)的範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這5人中有4人為大學教授。他們每年在康美藥業所獲的報酬是10萬元左右。而他們需要賠償的金額對於這份收入來說恐怕是一筆巨款。法院判決認為,儘管他們的過失相對較小,但是因為在康美藥業的公司年報上簽字了,所以也須承擔連帶責任。

獨立董事因為是兼職,不需要坐班,原本是份可以「躺著賺錢」的美差,但是康美藥業案的宣判無疑意味著這種好日子結束了。

截至本文發稿時,中國辭職的董監高人數還在不斷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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