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火雞(cassowary)是大型鳥類中最兇猛的一種。一份新研究發現,在距今1.8 萬年前,新幾內亞島國人把它們當家禽一樣飼養。
食火雞可長到4~5.6呎高,奔跑速度可達每小時31英里,一躍可達7英尺高。強有力的腿上長有三個腳趾頭的腳丫。這些腳趾頭如三把鋒利的匕首。
現在在太平洋島國,包括新幾內亞在內一共有三種食火雞。它們肉味鮮美、羽毛靚麗,骨頭也很有用處,但是它們可不好惹,一般的動物,甚至人類都不是它們的對手。那麼以前的人怎麼能馴服它們?
9月27日發表於《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NAS)的一份研究發現,1.8萬年前的新幾內亞人,把食火雞蛋帶回家孵化後飼養。
研究人員在一些岩石山洞內找到一些食火雞蛋殼的碎片,用三維成像、建模等方法綜合分析,終於發現了這些食火雞蛋的妙用。
「當時的人們在這些蛋孵化的後期才把它們取回家。我們觀察到這不是隨機的現象,我們認為是故意選取這個孵化階段的食火雞蛋。」
研究人員提出兩種猜測:這些蛋殼上有些被火燒的痕跡,可能取回去後立即烤了吃掉;另一種可能性是,當時的人用火烤代替孵化的效果,孵出食火雞後飼養。
食火雞難以馴化和捕捉,但是它們有個有趣的特點:它們把孵化出來後看到的第一個生物當作是自己的父母。這是一種在動物學上叫做銘印(imprinting)的行為。當時的人們很可能已經了解這一點,所以選擇即將孵化的食火雞蛋回去孵化,這是飼養食火雞的最好的辦法。
主要研究員美國賓州州立大學(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考古學家道格拉斯(Kristina Douglass)說:「看來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們,對當地的生物很了解。我們真是低估了那個時期人們的知識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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