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周一(18日)推翻了兩項下級法院的裁決,支持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享有「有條件豁免權」(Qualified Immunity)。

在這兩項簡易裁決中,大法官們推翻了兩個聯邦上訴法院對加利福尼亞州和俄克拉荷馬州的兩樁不同案件的裁決,這兩個法院允許對相關警察執法過度進行起訴。

據《國會山報》(The Hill)報道,這兩樁案件都與警察響應911報警電話有關,均涉及婦女或兒童據稱受到成年男子威脅的家庭糾紛。

根據911電話紀錄,在加利福尼亞州的案件中,一名男子揮舞電鋸威脅他的女友及她的兩個未成年孩子,迫使她們把自己關在一個房間裏。聯合市(Union City)警方在接到報警後與嫌疑人對峙時,注意到他的衣兜裏裝著一把刀子。於是在一名警察進行逮捕時,另一名警察把膝蓋壓在了嫌疑人後背上,這一過程持續了8秒鐘。

事後嫌疑人起訴用膝蓋壓他的警察執法過度。一個地區法院的聯邦法官支持警察,嫌疑人於是上訴,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隨後推翻了地區法院的裁決,認為該警官無權獲得「有條件豁免」,因為「現有的先例使他注意到他的行為構成了過度使用武力」。

最高法院推翻了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的裁決,認為該院所援引的先例與本案中的事實相差甚遠,不能等同。

最高法院的這一裁決是在美國近年來圍繞警察過度執法問題產生巨大爭議的背景下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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