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市武義縣的訪民李新宏被栽贓陷害,夫妻二人生意被毀,被暴打成殘疾。十幾年來,上訪武義縣政府,公安局、檢察院、信訪局等單位投訴維權,均無果。還經常被傳喚被關押,白洋派出所所長臧少偉公開揚言,「下次讓我看見就要把你做掉,不管你到縣、市、省、北京等部門都沒用。」目前,李新宏居無定所被好心人收留。
2016年6月23日,李新宏到武義縣政府信訪辦上訪十幾年來都沒有得到解決的傷害致殘等事件,在信訪辦門口,被信訪工作人員攔截並被其毆打。
李新宏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被打的次數太多了,最初是 2012年2月曾在寧波北侖區小港街道(下邵村)開店舖做超市生意。期間被村民在店舖置放老虎機(是一種用零錢賭博的機器)。第二天機器還未啟動就被轄區白洋派出所沒收。
他說,「為解決老虎機問題,去管轄區白洋派出所了解情況,被警察臧少偉(臧畢林兒子)扭進所內說,「今晚就要關你,你死定了。」「隨後被拖進警察睡覺房間遭到拳打腳踢,臧少偉抓住我的頭用力往牆上和水泥地猛撞。我問他,『這樣關人打人有沒有王法?』臧少偉連打我數個耳光,邊打邊叫囂『我就是王法。』另一個警察湯濤坐在我臀部上,兩人一起瘋狂毒打我,我被他們打得口吐鮮血,頭暈暈的、停不下來的嘔吐。臧少偉邊打邊喊:『今天就是我打死你的,還是你撞死的也無人知曉,你這種腦子不清醒的,還想雞蛋碰石頭,你儘管可以試試看。』」
「17日後半夜,警察湯濤要送我去拘留所,我哀求湯濤能帶我去醫院檢查,駕駛員好心建議去中醫院,到中醫院被診斷重度腦震盪,需留院治療。湯濤阻攔說我裝病,強行送進了拘留所。因我一直嘔吐不止,由湯濤再次送往中醫院。」李新宏這樣說
11月22日,李新宏到武義縣公安局紀委舉報被警察臧少偉、湯濤毆打並被拘留一事, 兩個月後得到公安紀委主任周旭回復:查無此事,拒絕調取監控,並否定中醫院的診斷。
李新宏告訴記者,「2013年2月大年除夕夜,村民趙才勇帶著王顯正等人故意尋釁滋事,說我家店舖煙貴,抽出大砍刀猛砍櫃檯,兩台電腦、電子秤等大多商品被砸碎,店裏一片狼籍,我的頭部被連砍兩刀,長度各約10厘米右,深度已達顱骨,鼻樑打斷骨折、腿上一刀(附醫院病歷),我妻陳素仙過來把我抱住,趙才勇、王顯躍、袁道學、王顯正等人對她拳打腳踢。」
李新宏妻子陳素仙被打成重傷,4個月身孕被打流產,經醫院確診,腦挫傷顱內血腫,生命垂危,急需搶救,因手術風險巨大,轉往金華市中心醫院搶救。
李新宏找白洋派出所副所長童寧武幫助,「他讓我簽署一份文件,但不讓我看文件內容,只說,我會幫你要錢回來,你去救你妻子,因急需錢救妻子,我簽了名字。可之後童寧武反悔了。」他說,「這個時候我才知道是臧少偉在替他父親打擊報復我。」
據李新宏介紹,1990年春,經介紹人,他和臧畢林認識,臧畢林帶他到湖州市建築工地打工半年多,臧畢林沒有給他工資;李新宏第三次到臧家討薪恰好碰上臧家胞妹出嫁,臧畢林覺喜事被沖不吉利,對他懷恨在心。
李新宏去武義縣控告,法院判決王顯正等三人賠償115萬元,但至今兇手分文未付。 2016年9月4日中國杭州G20峰會,李新宏到白洋派出所請求所長查清自己的案子,臧少偉公開揚言,「下次讓我看見就要把你做掉,不管你到縣、市、省、北京等部門都沒用。」
據李新宏控告狀,2017年10月8日,武義縣公安局鎮司法所長金建飛雇北京黑社會人員把我綁架回武義公安局審訊室,被非法拘禁25天;
2018年3月2日,新宅鎮領導劉副書記叫鎮裏工作人員強行把我帶到武義縣柳城鎮江下村非法拘禁18天,期間24小時不給飯吃;2018年8月21日,被壺山派出所便衣警察毆打,耳朵出血,頭上血塊,在壺山派出所關押25小時,我請求民警帶我上醫院看傷病,不但無人理睬,反而又以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把我送到看守所又拘留9天,非法給我帶手銬、腳鐐。
在中共治下,冤苦難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冤案已導致李宏新無家可歸,兇手至今仍逍遙法外。為搶救護理妻子,欠下巨額債務。妻子更是因被暴打造成終生殘疾,已不能生活自理,希望能得到解決,並且武義縣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賠償115萬元人民幣能落實到位。
發稿前,記者撥打李新宏事件主要責任人臧少偉所在白洋派出所電話,沒有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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