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引起極大爭議的《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被指是「鎖港條例」,將香港變身成為「大監獄 」。立法會今日(28日)二讀、三讀後通過《入境條例》修訂,賦權入境處處長禁止任何人出入境,將於2021年8月1日生效,惟保安局聲稱新權力只適用於「入境」航班。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擔憂,條例或演變成「入境黑名單」。
立法會於今日下午4時半,經過約2小時審議,三讀通過《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入境條例》中將加入新訂第6A條,即保安局局長可以賦權予入境處處長等人,提供運輸工具上的乘客等的資料,指示某運輸工具不可運載某人。
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及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投出2票反對票。鄭松泰指出,《入境條例》因應疫情未能召開公聽會,會令市民對條例的理解與局方意思「差天共地」(天差地別)。他擔憂修訂條例中提到擬設「預報旅客資料系統」,或會變相生成「入境黑名單」。
對於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聲稱修例是為從源頭堵截「假難民」,鄭松泰指出,政府若要限制市民出入境,可以利用不同方法而毋須修例,如扣押市民資產或指控市民欠交罰款等。他並質疑,入境處如何分辨從非戰亂國家來港的人士是否為難民。
27日下午,關注鎖港條例工會聯合陣線、民陣及支聯會舉行聯合街站(攤位),派發宣傳單呼籲市民關注條例修訂,希望市民能認識條例的深遠影響,並指出條例將會影響到全港市民的出入境自由。
此前,香港大律師公會曾兩度發聲明指,限制港人離境的相關理據在立法初期就必須清楚列出,同時,相關決定應由法院判斷是否具實施該旅遊禁止的必要性及相稱性,而非由入境處處長決定。此外,條例亦應設有適當的保障,包括禁止旅遊、出入境的時限。大律師公會強調,此限制離港權力不受約束,令人感到不安。
李家超今日在立法會發言,稱有團體發表煽動人心的言論。他聲稱,入境處處長的新權力及「預報旅客資料系統」,將不會針對離港航班。他又指,政府須在條例獲通過後,就有關權力及預報系統訂立附屬法例,並提交立法會審議及通過。附屬法例將訂明權力只會針對來港航班,會說明系統的具體細節、法律要求,包括入境處處長可要求航空公司在航機來港前提供乘客資料予入境處,以及不准運載個別人士前來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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