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2019年理大抗爭中幫抗爭者煮飯而出名的「理大廚房佬」施漢恒,被控一項傷人罪,今日(4月26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杜麗冰准以二千元現金及二千元人事擔保保釋,每星期回旺角警署報到三次。案件將於5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
被告施漢恒(39歲),被控一項傷人罪,指他於2021年4月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近塘尾道交界,非法及惡意傷害梁鎮鋒。
施漢恒強調一直認為被梁鎮鋒及另一名韓姓女子襲擊而還手,雖明知可以離開,還是選擇在案發地等待警方。律政司也承認施漢恒及梁鎮鋒同時被送醫院驗傷,雙方均被捕。
施漢恒回答法官問題時表示,扣押期間一直被禁止聯絡律師及任何朋友,導致住所業主因施漢恒無法繳租而丟棄所有家當,無法提供永久住址以及擔保人給法庭做保釋條件。
律政司在法官追問下,承認「警方未提供準確資料」,法官斥對被告不公平。她說,「很顯然背後有故事」,「荒謬」而「複雜」,准施漢恒在準備好保釋條件之後,重新申請保釋。
旁聽席隨後有人通知書記,表示已經準備好保釋條件,希望下午重新提交保釋申請。
下午開庭後,法官准施漢恒以二千元現金及二千元人事擔保保釋,每星期回旺角警署報到三次。
一直關注事件的油尖旺區議員林兆彬表示,願作施漢恒的「擔保人」,希望法官可以保釋廚房佬。他在施漢恒失蹤後,曾親身前往赤柱監獄及荔枝角收押所查詢「廚房佬」的消息,均收到「無此人」回覆,他以電子郵件詢問,懲教署亦以保護私隱為由拒絕答覆。
案件將於5月14日上午9時30分,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
施漢恒坦言襲擊他的韓姓女子及她的朋友是施漢恒之前曾經幫助過的人,後來她多次嘗試到施漢恒家中均被拒絕。直至案發當日,施漢恒在住所樓下與二人發生爭執之後被二人按在地上,二人其後謊稱不認識施漢恒。
有「理大廚房佬」之稱的施漢恒曾在 2019 年「理大衝突」中留守,為示威者烹調食物。他曾在去年12月,因戴上「 V 煞」面具及披上寫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被警員以涉嫌煽動意圖罪拘捕。
案件編號:WKCC125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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