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今日(3月11日)處理律政司就民主派初選案被告黃碧雲和伍健偉的保釋覆核。「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拒絕律政司對黃碧雲的覆核申請,而伍健偉的保釋則被撤回。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下午5時許保釋離開法院後,表示感謝在囚期間幫助她的人,指自己沒有做錯,心態平和,又表示掛念仍然還押的民主派朋友。

黃碧雲下午5時許離開高等法院,向傳媒簡短發言。她表示今日上庭心情忐忑,很高興重獲自由,想要儘快與家人團聚。

她感謝在押期間幫助她的人,首先感謝民主黨九龍西的黨友支援鼓勵,也感謝律師團隊,以及囚權組織「石牆花」向她提供物資。她又感謝14名朋友、舊同事、舊同學為她寫信向法官陳情,為她的品格作證。

她說:「在囚期間我的心情是平和的,因為我知道我沒有做錯事。」

她感謝市民支持,「每次出入法庭,我們都見到好多市民排隊,夜晚見到點點燭光,這些都是對被羈押的人士很大的鼓舞。」

她最後說:「我最掛念一樣被捕,但是還沒有保釋出來的民主派朋友,我好希望他們儘快重獲自由、平安。」

她在丈夫、黨友的陪同下離開高等法院。

保釋條件包括現金擔保10萬元、人事擔保10萬元,遵守凌晨12時到早上7時的宵禁令,每星期4次向油麻地警署報到,居於報稱地址,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以及一本過期的BNO護照。被告保釋期間不得發佈或轉發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的言論,做出可能違法的行為,不得組織、參與選舉(投票除外),以及不得聯絡外國官員或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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