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本溪民營企業老闆劉剛向大紀元爆料,他因虛開增值稅發票被判刑入獄,但他的私營企業和所犯案件無關,卻遭地方政府和公安機關非法佔有,經濟損失逾千萬元。他為此已上訪了十年,仍未討回公道。
劉剛,58歲,家住遼寧省本溪市平山區興安社區。1999年,他為本鋼騰達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被本溪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財產2.65萬元。2021年4月6日,劉剛向大紀元記者披露本溪市公檢法和政府徇私枉法,並侵吞、侵佔其個人資產的情況。
劉剛向大紀元記者透露,「2010年1月10日,我出獄後發現,同案涉案人員10人中,只追究了我一人的刑事責任。後來我在獄中舉報後,2008年其他三名案犯才分別獲刑三年,而本鋼騰達公司直接的涉案人員卻『因犯罪行為輕微,不予追究』。我的私營企業和所犯案件無關,地方政府和公安機關卻非法佔有了我的私營企業土地和資產,造成經濟損失千萬餘元。」
劉剛稱,為了討回公道,開始了長達十年的上訪之路。他表示,「各級部門對我反應和舉報的問題互相推諉,不管不問。」
私營企業土地被政府侵佔 扣押資產不退還
據劉剛介紹,1996年4月,為滿足本溪市明山區政府招商需要,他花了80萬元購買了位於明山區臥龍鎮的鎮屬企業「本溪市臥龍汽車配修廠」(廠區3,750平米,租期50年)及供電變壓器、增容設備,並註冊了「北豐多用鍋製造有限公司」,任公司法人代表。之後,他為了翻新佔地1,100平米的廠房和購置各類生產設備、原材料等事項,先後投資了幾百萬元。
1998年3月30日,本溪市華豐會計師事務所對北豐多用鍋製造有限公司進行了資產評估。評估值為一百七十多萬元,其中50年的土地使用權估值為112.5萬元。
劉剛表示,「1997年12月24日,我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後,與本鋼公司簽訂了合法生效的兩份卷板供銷合同和搪瓷連接托板備件合同。三份合同總價值2.88千萬元,可獲純利潤1.125千萬元。正在合同履行過程中,1998年6月10日,市公安局決定取消我的取保候審,將我重新收押並將三份合同扣押。」
他透露,「我多次向警察朱學范、謝明利提出,把三份合同還給我處理一下,還有把我父親交的8.5萬元保釋金返還,可是他們根本不理我,最後明確告訴我,保釋金和合同都不會給我,不服就去告。」
劉剛透露,「我在獄中服刑期間,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公司土地被政府強佔搞房地產開發。2000年7月4日,臥龍鎮副鎮長唐雲和一位叫李傲松的找到我父親,欺騙他說,『政府馬上要把這一片地區集中改造開發,劉剛的廠子被公安局扣了,劉剛也判刑了,這次開發歸我管,按照動遷補償方式給你點錢,總比甚麼都沒有的強。』然後拿出一份合同讓我父親簽了字,後來給了我父親20萬元,就將我的公司土地強佔了。」
關於虛開發票的案子,劉剛先後向本溪市公安局、檢察院、政法委、紀委監委舉報過,六次立案,又被撤案,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最後劉剛表示,「我為了討要自己的合法財產,受到了各種打壓。上訪被截訪,出行受限制,生活困難,在獄中得了一身的病,也沒錢醫治。我感到很憤怒,很無助,也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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