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香港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人員,拘捕一名西貢南圍村女子,懷疑其在村屋種植大麻。據悉該名被捕女子為吳耀漢的54歲女兒。查獲的毒品價值約100萬元,

據《香港01》報道,海關人員22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獲一個由加拿大寄往西貢地址的空運郵包,發現內藏大麻花,於是交由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跟進,該科人員23日中午根據地址來到西貢南圍村進行埋伏行動,發現一名54歲女子現身收貨,立即截查,並將她押返村屋搜查。當場發現單位房間裏有種植大麻的設備,並檢獲13棵大麻樹及含有大麻成份的朱古力,毒品價值約為100萬元。

上址村屋是一個面積百多呎的房間,在內發現有太陽燈、通風設施、溫度計及濕度計等種植大麻的設備,廚房內也發現一批包裝工具,及包裝朱古力的錫紙等。海關不排除有人在屋內經營小型大麻種植場,並以一條龍式的經營運作模式,將種植的大麻提煉後製成含有大麻成份的食品。在社區內兜售,或者供應給相熟朋友的作派對之用。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下午4時許,吳耀漢妻子Susan到場了解被捕女子情況,吳耀漢女兒的代表律師亦到場協助。現場拉起封條封鎖該間村屋。

據悉吳耀漢與現任外籍妻子Susan居於毗鄰的村屋單位。現年81歲的吳耀漢有兩段婚姻,21歲時與一名英國女子結婚,6個月後離婚;1965年再婚,與Susan育有三女一子,分別是大女吳瑞鶯、二女吳素兒、三子吳嘉龍和幼女吳瑞珊。吳耀漢與兩名女兒居於西貢南圍村兩幢村屋多年。2013年兩名女兒因貓隻問題被鄰居投訴,屢次因爭執報警,但無人被捕。

有村民Uncle標表示,吳耀漢的女兒居於上址十多年,平日鮮與村民交流,亦甚少與人打招呼,鄰里關係一般。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栽植大麻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5年,而販運危險藥物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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