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最高法院對刑事訴訟法作詳盡解釋時稱,對境外被告人,可以適用缺席審判程序進行判決,並可以處理涉案財產。此舉被指是威懾境外異見人士;也有分析認為,此舉將令海外異見人士更加徹底地和中共切割。
2月4日,中共最高法院發佈《最高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的,可以適用缺席審判程序作出判決,並對違法所得及其它涉案財產作出處理。
所謂的「危害國家安全罪」包括「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以造謠、誹謗或者其它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等罪行。
「缺席審判」是指當事人未出席法庭審判。美國之音指,在英美法系中,「缺席審判」暗示被告在審判中出庭權利被侵犯。
大陸獨立媒體評論人吳特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中共此舉明顯是想恐嚇海外異見人士,並想要把之前普遍使用的停發退休金、沒收財產、凍結帳戶之類的非法行為合法化,如前中共黨校教授蔡霞就是中共這種行為的受害者。
據悉,2020年8月17日,蔡霞因此前發表反對習近平、反對中共的言論,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同月20日,蔡霞銀行賬戶被封戶,存款無法取出。而蔡霞於2012年退休,2019年到美國居住。
吳特認為,中共此番做法,雖然會給在國內有財產的海外異見人士造成不小損失,但是不可能達到封口的目的,畢竟海外這些異見人士大多不能、也不敢回國;反過來,中共此舉只會讓海外異見人士更加憤怒,更加徹底地和中共切割。
流亡美國的前中國人權律師陳建剛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中共最高法院的這種解釋,是要以法律條文規定對異見人士進行威懾。不過,陳建剛認為,無論這個條文是否有,遭受迫害的、想要逃離中國的人都曾受到這種威脅。
陳建剛認為,這是中共一貫採取的手段,如果不能通過政治手段扼殺異見人士的聲音,就用經濟手段剝奪他們的生活來源,能起到釜底抽薪,殺一儆百的效果,就是一種「不服從,則不得食」的方式。
陳建剛說,中共不僅對異見人士本人這樣斷絕生活來源,還株連九族,斷絕其家人經濟來源,甚至搶奪他們的財產,結果迫使部份知識份子不敢言、不敢說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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