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12月30日與中國(中共)達成《全面投資協定》(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中共做出相關「承諾」。有學者表示,一方面投資協議無法對違反承諾的行為強制執行懲罰性措施,另一方面歐盟是否對中共做出一些讓步值得質疑。

中歐雙方在30日的視像會議上達成了這項耗時7年的協議。出席視像會議的首腦有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歐盟理事會主席查理斯‧米歇爾(Charles Michel),以及德國總理安吉拉‧默克爾(Angela Merkel)、法國總統埃瑪紐耶爾‧馬克龍(Emmanuel Macron)。

歐盟委員會12月30日發佈新聞稿說,中國(中共)承諾「將給予歐盟企業更高水平的市場准入」,承諾「確保公平對待歐盟企業,給予歐洲企業更好的競爭環境,包括管理國有企業、補貼具有透明度,以及不強制歐企交換技術」。北京也同意尋求認可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有關強制勞動的規定。

歐洲議會多位議員此前曾譴責中共侵犯人權的行為,包括強制勞動、打壓少數民族和宗教團體。歐洲議會12月17日以絕對多數通過決議,呼籲歐盟制裁參與迫害新疆維吾爾族的中共官員、禁止從中國進口奴工生產的產品。

對於30日達成的協議,歐盟貿易執委瓦爾迪斯‧杜姆布羅夫斯基斯(Valdis Dombrovskis)說:「我們將與中國密切合作,確保其充份兌現所有承諾。」

但貿易智囊「國際政治經濟歐洲中心」(European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ECIPE)主管李-牧山浩石(Hosuk Lee-Makiyama)表示,這份協議沒有明顯對中國(中共)有利的內容,中國(中共)之所以會簽署,一定是(歐盟)做出了一些承諾或讓步,而這些承諾沒有寫在協議中。

李-牧山浩石表示,這是投資協議,不是貿易協議,貿易協議通常會包括報復性關稅措施,但投資協議很難強制執行,比如歐盟不太可能沒收中國資產。

歐盟一直熱衷於把該協議描述成「制定多邊規則的一個步驟」。該協議未包括華為等電信設備製造商的資金流或公共採購等問題。

歐盟委員會的新聞稿中還提到,視像會議上歐盟和各國首腦還討論了新冠肺炎(中共病毒)疫情的問題,並重申了對中國人權現狀的深切擔憂,包括香港問題。

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曾在今年9月表示,必須揭露中共侵犯人權的行為,必須對此進行更有效的制裁。

12月7日歐盟決定建立「全球馬格尼茨基制裁體系」,旨在使那些侵犯人權的個人和實體承擔迫害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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