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原海南省高級法院副院長張家慧因涉嫌受賄罪、行政枉法裁判、詐騙案被海南中級法院一審獲刑18年,處罰款400萬元(人民幣,下同)。張表示不服,但未當庭提出上訴。因其受賄名單中近半數是律師,引發熱議。

法院判處張家慧18年有期徒刑後,當年推動該案的媒體人劉虎認為,張家慧的涉案金額絕非現已查明的這一部份,其和丈夫劉遠生還有大量資金轉移海外,當年媒體稱張家慧為身價200億並不為虛。

一審判決書顯示,張家慧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財物共計4,375萬元。37行賄人中,有18人是律師,其中多人歷年榮獲「誠信律師」,多人在省律協任職,包括海南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塗顯亞(行賄245萬元),海南省律師協會民商委副主任張傑(行賄140萬元)等。上述兩人均為中共黨員。

到截稿為止,還未有中共司法行政部門或者律師協會對這18名行賄律師的任何處罰消息。

海南律協對律師下封口令

據網民爆料,海南省律師協會對律師下達封口令,「根據上級領導要求,涉及張家慧案件相關信息、超連結,請勿在QQ、微信、微博、朋友圈等轉載、傳播!」

公眾號「大愛律人」透露,此次海南律師大規模行賄的醜聞,只是中共司法腐敗的冰山一角,可以發現,行賄的律師大多數是管辦律協的領導。

他表示,管辦律協與法院曖昧不清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例如,深圳律協、北京律協長年邀請大量法官在工作日給實習律師講課,瓜分實習律師血汗錢。

「大愛律人」表示,聘請律師之前一定要避開在律協擔任職務的「紅頂律師」,以免遭受牽連。

知名律師王才亮在微博上發文質疑,「有一個問題大家應該注意,就是現有的37個行賄者當中沒有一個是司法機關內部的人,難道張家慧在法院內部就不行賄受賄嗎?」

張家慧及其前夫劉遠生利用手中權力瘋狂斂財。劉遠生長期遊走在政商兩界,既是多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又擔任過海南省政協常委等要職。

《中國新聞周刊》去年7月以題為「最富法官張家慧夫婦的商業帝國:總資產超200億,控制35家企業」為題,報道了張家慧瘋狂斂財的內幕。多位舉報人舉報的內容顯示,張家慧、劉遠生夫婦二人控制的企業至少有35家,涉及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酒店、旅遊、商貿、影視、金融、酒業、醫療、諮詢服務等多個領域,資產總額超過200億元。

報道稱,張家慧不僅是「中共法院系統最富有的法官」,還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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