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業騙案屢見不鮮,早前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破獲一宗涉款9,500萬港元的「實體黃金」騙案,受騙苦主大部份為大陸人,案件涉及一間上市公司股東、兩間公司的管理層、銷售代表以及協助售賣黃金套現的職員等3男3女。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朱堅華指,受害人年齡介乎32至62歲,有19人是大陸人,受害人報稱包括商人、律師、學生等,他們透過地產、保險、移民經紀介紹,認識涉案本地公司的銷售人員。騙徒以上市公司擔保作招徠,獲取信任,吸引投資者投資。該公司所宣傳的「實物黃金條租賃保值增值計劃」,宣稱所出售的金條都獲國際認可,而且銷售和租借均經由律師見證,藉此增加受害人的信心,並訛稱購買實體黃金可獲高息回報。
據稱涉案本地公司會安排受害人購買金條,每條金條約值30萬港元,購買後,本地公司會接管有關金條,並聲稱用以租借給上市公司,同時標榜「高回報、低風險」且保證受害人獲高回報,年利率約6.6至7.5厘,每月定期派息,租約期滿後亦可取回本金或金條。
然而受害人將金條交託給本地公司後,卻未有獲得保證的回報,在租約期滿後亦未能取回本金或金條。涉案本地公司在今年年初結業,受害人無從追討款項才醒覺受騙。
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後發現,涉及受騙金額達9,500萬港元,受騙20人共購買279公斤金條,他們將金條交給本地公司保管,相信會出租予上市公司,但實際上本地公司在未經受害人同意下,將其中164條金條出售予另一間公司以套取現金,涉款5,100萬元,該筆金錢隨即被侵吞獲利,而受害人所購買的金條,亦未曾出租給上市公司。
另外,朱堅華指,警方曾搜查涉案上市公司,並撿獲證物一批文件,包括受害人購買及出租黃金的合約,此外亦撿獲其它證物如電腦及手提電話(行動電話),並涷結了被捕人士的存款,現正通緝上市公司4名涉案人士,當中包括該公司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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