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發香港大規模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的台灣陳同佳殺人案目前出現新的進展。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今日(10月4日)表示,台灣律師已收到陳同佳的委託,明日(10月5日)將與台灣當局會面,重申陳同佳投案意願沒有問題。台灣陸委會指,尚且未有收到通知,但台灣刑事警察局及港方警務處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相關安排已準備就緒,但香港保安局否認了「雙方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的說法。

管浩鳴表示,陳同佳在台的律師已經收到陳同佳的委託,周一將於台灣當局會面,但暫時不清楚處理的方法,相信日內情況會變得比較明朗。

保安局否認港台警方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 

陸委會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相關通知,但刑事警察局及港方警務處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如果陳同佳確定要到台灣面對司法,可隨時直接聯絡,相關安排事宜已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辦理。

陸委會重申本案的關鍵是陳同佳真實投案意願與港府的責任感。

但保安局昨日(10月3日)否認了香港警方有與台方建立「所謂單一聯繫窗口」,「更不涉及任何證據協助」,並稱,「特區政府會在符合法律的情況下,提供協助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赴台的可行安排」,保安局強調要台灣方面「真心履行最基本的法治,積極方便陳同佳赴台自首或投案。」

當管浩鳴被問及「保安局在陳同佳投案自首一事上,是否扮演了角色?」管浩鳴表示,「不知道雙方的安排,難以評論」,他表示,自己並未與保安局聯絡,希望外界給予空間工作,他希望兩個家庭也都能重新生活。

另外,陳同佳日前曾透過管浩鳴發放錄音,再次向潘曉穎的父母進行道歉,並稱前往台灣的想法一直未改變,會交律師安排赴台自首。

管浩鳴還說,陳同佳多謝潘母願意為他求情,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台灣律師將於明日(10月5日)安排相關事宜。

至於陳同佳是否有意願與潘曉穎母親見面,管浩鳴表示,不能代表陳同佳進行回應,又說如果再有資訊會通知大家。

港台司法管轄權之爭

香港人陳同佳2018年2月涉嫌在台殺害同為港人的女友潘曉穎,並潛逃回港,在其因盜竊罪服刑29個月後,於去(2019)年10月23日出獄。他曾表示,願意到台灣「自首」,由於港台之間未有簽署引渡協議、缺乏司法互助機制,無法引渡陳同佳到台接受調查。台灣拒絕他入境,指要派員到香港押解他赴台受審,不過港府拒絕了台灣的要求。

港台為此展開拉鋸,並由司法層面上升到了政治角力。台灣陸委會一直認為港府是在「政治操作」,台灣法務部則以「港府有權審理」為由,「拒收」陳同佳。陳同佳案成為香港政府隨後於去年2月推行「引渡條例」的理由,並間接引發從6月延燒持久的「反送中運動」,以及之後國際上的其它強大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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