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兩名內蒙古牧民因為抗議當局非法佔地被當地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
南蒙古人權信息中心(Southern Mongolian Human Rights Information Center)披露的判決書顯示,內蒙古活動人士朝格吉拉和哈斯朝魯分別被克什克騰旗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和4個月。兩人所謂的罪名是「組織當地牧民抗議政府非法佔用他們的牧地」。
朝格吉拉被指控的「罪行」包括組織牧民就達里湖濕地圍封一事上訪、拍攝「含有不實言論的影片」上傳到多個地區的牧民微信群、呼籲牧民上訪,以敦促政府釋放被關押牧民;哈斯朝魯則被指控製作、拉起寫有「反對圍封濕地,釋放斯琴巴特爾」的橫幅。
當地作家斯琴巴特爾(O. Sechenbaatar)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兩名牧民完全是無辜的。「他們所做的僅僅是對當地政府非法侵佔土地的合法申訴,並舉行抗議,以敦促當地公安局釋放被拘留的牧民和包括我在內的活動人士。」
斯琴巴特爾還透露,當局對朝格吉拉和哈斯朝魯的庭審幾乎是閉門進行。他說,「兩位的家人都被法院告知,這一決定是上級下達的。這意味著政府凌駕於法律之上,法律成了政府官員懲罰那些抗議政府濫權者的工具。」
據南蒙古人權信息中心介紹,朝格吉拉一直積極倡導當地牧民使用自己的語言、牧場和水資源等權利。他在微信上創建並管理了至少五個群組,成員包括近2,500名內蒙牧民和草根活動人士。
信息中心主任恩和巴圖(Enghebatu Togochog)對美國之音表示,當地政府非法佔用土地,資源開採產業已破壞了內蒙草原和總體自然環境,這使得蒙古遊牧社會瀕臨徹底瓦解。當地牧民因此發起普遍抗議和請願行為,但是「任何要求正義的人都會遭到肆意逮捕、法外拘留甚至長期監禁」。
恩和巴圖還強調,牧民的抗議行為並沒超出中國憲法和少數民族自治法等中國法律框架,他呼籲中共遵守國際人權公約、中國憲法和法規,尊重牧民的基本人權和根本自由。
近年來,蒙古族牧民為保護草原牧區而被當局鎮壓的事件不斷。如2011年5月,因沙塵污染和放牧安全問題,錫林郭勒盟西烏旗浩勒圖高勒鎮牧民自發組織阻攔影響草場生態的拉煤車,過程中一牧民被一輛重型大卡車故意撞倒碾壓,又被拖拽了150米後當場死亡。
同年6月,牧民舉行示威活動,抗議當地鉛礦污染牧地。地方政府調動五十多名鎮暴警察鎮壓示威者,很多牧民遭到痛毆,並被警察帶走。
2013年11月,6名牧民因投訴他們的草場被國營森林公司非法佔有被指控破壞生產、蓄意破壞財產。開庭時當局阻止一百多牧民支持者旁聽,警察甚至用電棍毆打其中一些人。
2014年4月,通遼市莫林鄉馬林格爾村四十餘名牧民因試圖保護草場不被運煤公司佔用而被捕。
2015年,阿魯科爾沁旗巴彥溫都爾蘇木罕山林場爆發牧民集體抗議活動。牧民要求當局支付自2000年起佔用草場的補償金並歸還草場,遭當局派人駕車衝撞驅趕。
2017年,克什克騰旗牧民抗議漢人佔據他們的「母親湖」達里湖用作漁場並圈佔草場。當局出動特警鎮壓,最少抓走9名蒙古牧民。
2018年1月,烏珠穆沁旗右旗、杭錦旗等地的五位牧民代表到呼和浩特市請願,敦促當局解決他們的生計問題,包括上千畝草場被強佔,草原生態環境被開採石油的公司破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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