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清松、李紅花夫妻係種植毛木耳專業戶,家住福建龍海市榜山鎮梧浦村張浦73號。他們於1994年12月創辦了一家「龍海市步文清松食用菌加工場」,全家人在此安居樂業經營了16年,每年都向政府繳納各種稅收。
2008年11月24日,當地政府在沒有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對李紅花家的木耳棚和養豬場暴力強拆,毆打李紅花,並導致李紅花母親右臂骨折。為此,李紅花上訪維權,卻遭到當地政府的瘋狂報復。現李紅花及其母親和女兒同時被非法批捕。
一家三口被以「涉嫌尋釁滋事」批捕
知情人士日前告訴大紀元,今年4月16日,李紅花被以「涉嫌尋釁滋事」批捕,一同被批捕的還有她的母親莊金蓮和女兒陳小玲。7月中旬,陳小玲因入獄時查出嚴重心臟病被取保候審。李紅花及其八十多歲母親仍然在關押中。目前,此案件由龍海市檢察院第一次退回龍海市公安局補充偵查。
3月21日,李紅花的丈夫陳清松收到李紅花的刑事拘留通知書,涉嫌的罪名是「尋釁滋事」。4月16日,家人又收到通知書,李紅花被逮捕了。
2019年3月9日,因為土地徵遷維權多年未果,福建漳州龍海維權人士李紅花八十多歲的老母親莊金蓮女士赴北京信訪。為防止路途中老人發生意外,李紅花的女兒陳小玲陪同外婆北上。
祖孫兩人到達北京後,即遭漳州地方維穩當局控制並被帶回漳州。根據龍海市公安局出具的文書顯示,莊金蓮、陳小玲二人被刑事拘留的日期為2019年3月9日。
家屬表示,莊金蓮、陳小玲二人赴京過程並無任何過激行為。
3月中旬,為避免在兩會會議期間遭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李紅花本人外出暫避,到福州親友處暫住。3月21日,李紅花在福州遭到龍海市公安局跨地抓捕,被帶回漳州刑事拘留。
據介紹,李紅花是在福州與「每周一聚」的維權人士聚會時被控制的。2013年起,李紅花與眾多福建維權人士本著守望互助、抱團取暖的精神在福州開展「每周一聚」,定期在福建省高院外等各地舉牌抗爭。
2018年9月12號,福州維權人士嚴興聲出獄時,李紅花等維權人士前去接他,在第一看守所門口放鞭炮。警方當時抓捕了30多人,福州人稱「912鞭炮大抓捕案」。李紅花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為由刑事拘留,37天後取保候審。
2019年4月16日,李紅花及其母親和女兒一家三口同時被以「涉嫌尋釁滋事」批捕。
莊金蓮女士今年已經80多歲,身體很不好,被關押在漳州市女子看守所在正興醫院的監管病區。陳小玲在收押過程中被檢查出患有嚴重的心臟病取保,此前也被羈押於正興醫院監管病區。
李紅花被刑事拘留後,她家的前後門都有人(維穩人員)在看守、上崗,限制陳清松外出,包括他到看守所去存錢物都要先打電話向村裏的綜治辦申請外出,才能離開住所。
知情人向大紀元分析,3月9日正好是「兩會」期間,估計莊金蓮、陳小玲二人被刑事拘留是跟信訪相關聯的。因為信訪跟地方政府官員的考核掛鉤,龍海市的公安局局長兼任龍海市副市長,他們要把類似維權案件用高壓手段壓制下去,在民間營造一種恐怖的氣氛來扼制這種維權活動。
他表示,現在對維權人士的打壓越來越殘酷,維權的空間是越來越小,當局維穩的思路就是「一人上訪,全家坐牢」。福建有好幾宗一個家庭有人上訪,同時抓捕好幾個人的,如福建屏南陸惠平案一家三口被逮捕,漳州龍海還有周國元案夫妻二人被捕等。
上訪維權被打成輕傷 公安、法院不立案
李紅花曾通過投書等方式講述家中遭殘暴非法強拆的真相,指強拆來自於禍國殃民的土地財政。因其承包經營的土地位置優越,引起了一些不法商人覬覦。至今,其被強佔的土地荒蕪,除木耳棚賠償了81萬外,土地沒有安置補償。
2008年11月24日下午,榜山鎮黨委書記黃為平在沒有任何有效徵地和規劃批文、沒有拆遷公告、沒有任何補償的情況下,組織了300多人的強拆隊伍,對李紅花家木耳棚基地暴力拆除。李紅花母親莊金蓮被鎮政府工作人員唐紹平扭傷右臂致骨折(法醫鑑定為輕傷),李紅花被毆打致多處軟組織挫傷和腦震盪。莊金蓮房內存放的一萬多元現金和一兩二錢多的黃金首飾丟失,食用菌加工場被夷為一片廢墟。
2010年6月,李紅花開始到北京上訪維權。
李紅花說,自己是逐級上訪,多次向當地部門直到中央最高行政機關反映、投訴、控訴,卻被地方政府以種種理由追回、恐嚇、攔卡堵截,打擊報復。
2011年7月24日,李紅花到北京上訪被截回榜山派出所,在榜山鎮派出所內被榜山鎮梧浦村長吳惠順毆打致輕傷,李紅花報䅁之後案件至今未得到處理。
2012年1月4日,李紅花到北京上訪,被龍海市地方政府維穩人員林振生、林春飛強行截回,遭暴力毆打後送福建省女子勞教所勞動教養1年9個月。
2014年7月13日,李紅花再次進京控告,被榜山鎮政府書記許偉宏(現龍海市政法委書記)僱用的截訪人員押回,黑保安在路上輪番毆打她導致其脊椎骨骨折。回到龍海後,她被扔在市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大院烈日下暴曬2個多小時,當天晚上被抬入拘留所拘留10天。
2014年9月12日,李紅花進京上訪,被截回龍海市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內,榜山鎮政府幹部許偉宏、黃龍根糾集公安幹警、城管和村幹部共二十多人對其圍毆,導致她左胸兩根(3、5)肋骨骨折,全身傷痕纍纍。後又被拘留20天。
2015年3月3日,李紅花赴京控告。3月4日被龍海市地方政府僱用的人員和京GEC5917號牌麵包車從北京久敬莊接出,送入龍海市紫泥鎮甘文農場內非法拘禁。3月19日李紅花乘看管人員不備伺機逃跑,被看管人抓住毆打,造成她左手腕粉碎性骨折(輕傷一級)。
龍海市公安機關受案後一直未對案件做出處理,李紅花於2015年11月5日向龍海法院提出刑事自訴,未獲法院立案。
2008年上訪維權以來,李紅花遭非法拘禁十幾次,6次被毆打至輕傷。不但問題得不到解決,反而迫害越演越烈。她的丈夫陳清松也被行政拘留3次。
原北京律師盧偉華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涉嫌尋釁」本身就是一個口袋罪。中共就怕維權人士聚在一起、團結起來、擰成一股繩,特別是幾個人一起到北京上訪,當地的行政官員認為影響非常不好,都從自己的仕途考慮。
盧偉華還表示,近年法律援助的空間越來越小,如北京的司法局就規定,律師接這種敏感案件,簽合同時必須要報司法局審批,限制越來越多。
「上訪的案件80%~90%都涉及敏感問題。很多都是陳年舊案得不到解決,或者維權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沒辦法去上訪。當地政府對上訪都是很不高興的, 所以就把它當做敏感案件處理。」他說。
盧偉華指出,李紅花多次被打成輕傷,公安不立案,到法院自訴也不立案,反映了司法腐敗。法醫鑑定在這裏,沒有甚麼其它的理由可以講的。法院不立案屬於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應該根據刑法規定處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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