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共病毒疫情(俗稱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自19日凌晨起從海外抵港人士,均須接受強制檢疫14日。有外傭工會在2月底至今收到7名外傭被即時解僱的求助,亦有外傭表示,來港後被要求自費入住檢疫中心。他們又批評港府強制檢疫政策混亂。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在2月底至今,收到7名外傭被即時解僱的求助。聯會秘書Shiella Estrada表示,有僱主要求一名菲傭放假時,不准外出與朋友聚會,該菲傭無視要求後被解僱,菲傭為免麻煩,放棄追究並返國。其餘6宗個案,包括僱主因失業無力承擔外傭費用,也有僱主因到外地「避疫」不返港,解僱留港外傭。Shiella Estrada擔心日後類似情況會變得普遍,要求港府考慮為外傭提供失業援助。
聯會批評政府強制檢疫政策混亂,政府規定除特殊情況獲勞工處處長特別批准外,外傭需居於僱主的處所。勞工處18日的新聞稿僅指,「僱主應預先與其職業介紹所(如適用)為外傭作出安排」。到21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說明「因應現時的檢疫要求,如僱主為外傭提供酒店作為臨時居所,並獲衛生署衛生主任批准為合適檢疫居所,便無需另行取到勞工處處長批准。」
至於初抵港的外傭須強制檢疫14日,僱主要為初到港外傭提供14日檢疫居所,否則外傭將被遣返原居地,有關僱主日後再申請聘用外傭時不會獲批。Shiella Estrada批評,措施細節不清晰,例如隔離期間外傭薪金及飲食開支如何安排。若僱主未能提供住宿,外傭要被遣返甚至解僱,其支付中介公司費用的損失由誰負責等。
與檢疫僱主同住易交叉感染
由於外傭與僱主同住,假若從外地回港的僱主感染病毒,外傭容易被傳染。本港273確診個案之中,有7名家務工人(包括5位外傭、1位留宿家庭司機及1位外宿家庭司機)在僱主確診後也被確診,聯會相信他們均是受僱主傳染的。
現時不少僱主返港後,在家接受強制檢疫。聯會指,香港很多居所不大,質疑是否能夠做到「指引」的提議,讓受家居檢疫人士,與同住非需要檢疫人士「保持距離」。不少外傭需要負責孩子的飲食、洗澡等,孩子經常跟外傭擁抱,身體接觸無可避免。又舉例,有僱主的嬰兒沒有隨父母到外地,不屬強制檢疫人士,但外傭須在僱主家居處所內照顧嬰兒,她與嬰兒,嬰兒與其須要檢疫的父母均無可避免地有貼身接觸。認為,交叉感染風險十分高,外傭亦需要為僱主一家出外買餸,也增加了其他公共場所人士的感染風險。即使有僱主希望安排外傭外宿,也會違反政府外傭強制留宿的規定。
聯會促請政府取消強制留宿規定,並清楚訂明如僱主屬檢疫人士,可讓外傭外宿,由僱主或政府提供。衛生防護中心必須檢查清楚受檢疫人士的家居環境,是否適宜予非檢疫人士同住。又希望政府修訂《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確保外傭僱主保障外傭職業安全及健康。並把中共病毒列入法定職業病,家務工應納入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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