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紀委監委6日通報,北京市文化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前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戴自更被開除黨籍及公職(雙開)。戴自更曾擔任《新京報》社長。
北京市紀委監委通報指,戴自更違反政治紀律及規矩,在中共宣傳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追求低級趣味,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偽造身份證件;利用職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通報指,戴自更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並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年近57歲的戴自更是浙江寧海人,曾長期在中共宣傳系統任職,曾任職於光明日報社(1988年至2006年)和新京報社(2006年至2017年),2017年轉任北京文化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落馬前,戴自更最知名的頭銜是新京報社前社長,戴自更是《新京報》創辦人之一。《新京報》由《光明日報》與官方媒體《南方都市報》跨地區合辦,開創之初就因為批評性的報道屢遭整肅。
戴自更去年被查後,有消息指可能與安邦集團前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案有關。
戴自更被調職前,《新京報》曾刊發大篇幅報道為身陷輿論漩渦的吳小暉辯護,被視為替安邦「洗地」。2018年5月,吳小暉因犯集資詐騙罪、職務侵佔罪數罪併罰,被判刑18年,遭罰款105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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