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1月20日),卑詩高院對華為副董兼財務總監孟晚舟進行首次引渡聆訊,控辯雙方只辯論孟晚舟是否構成雙重犯罪,即她被美國起訴的涉嫌犯罪行為,是否在加拿大亦構成犯罪。
周一早上在孟晚舟引渡聆訊開庭之前,卑詩最高法院前就聚集不同團體在此抗議。
抗議人士張志康 :「我作為一名加拿大公民,我堅決要求加拿大法庭把孟晚舟押送去美國,進行公開公正審判。」
目前更多加拿大人的焦慮集中在中共的政治報復,拘捕了2位加拿大人,相比較孟晚舟在加拿大境況,兩位加拿大人在中國卻受到非人道待遇。他們還表示加國不能對中共屈服,應該堅持法律的公正審理。
抗議人士Isabella Zhang :「我希望加拿大政府強硬的表達加拿大人的立場, 奉行法律至上的原則,來跟中國政府解決這個問題,奉勸中國政府,放棄這種野蠻的,不講理的行為。」
在本次為期五天的引渡聆訊中,周一和周二是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做辯護陳述,周三周四將由代表美國檢方的加拿大律師做陳述。
在周一的控辯方在法庭上對「雙重犯罪」的辯論中,孟晚舟的辯方律師Gottardi就法官所提出的問題:「如果在這個案件裏被控的行為被稱為欺詐,那在一個國內起訴中,為甚麼我們就不能稱其為欺詐呢?」表示他無法即刻回答,需要再想想,然後隔天回應。
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應美國的引渡逮捕要求,逮捕了在溫哥華機場轉機的孟晚舟。同月11日,孟晚舟以1,000萬加元做擔保,獲得保釋,住在其溫哥華的豪宅,腳上戴著監視環。
孟晚舟案三階段重點
孟晚舟的引渡聽證,將有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的重點是,孟晚舟案是否符合「雙重犯罪」的引渡標準。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1月20日到24日,對孟晚舟引渡案展開聆訊。控辯焦點是孟晚舟被指控的罪行,是否在美國和加拿大都算犯罪,即「雙重犯罪」。
根據美方指控,華為曾通過子公司SKYCOM,與受到美國制裁的伊朗展開業務,並刻意向美國銀行隱瞞;導致美國銀行陷入了違規結算涉伊朗業務的風險。孟晚舟作為華為時任首席財務官,對此知情且負有責任。
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去年11月辯稱,加拿大沒有針對伊朗的制裁,孟晚舟被指控的行為在加拿大不算違法,不能被引渡到美國。
但加拿大司法部今年1月11日表示,孟晚舟行為的本質是對銀行欺詐,這在美國與加拿大都算犯罪,應當被引渡到美國。
如果第一階段的聽證通過,今年6月將進入第二階段聽證,控辯焦點是「加拿大當局在抓捕孟晚舟期間,是否濫用司法、侵犯孟晚舟的權利」。
中國流亡律師滕彪表示:「加拿大對孟晚舟這個案件的處理,從聽證、取保候審到現在正式進入引渡聽證程序,都是嚴格按照法律和程序,是公開和透明的。但是反觀在中國發生的事情,它對加拿大的公民進行抓捕,時間點就很可能是政治報復,抓捕之後也沒有按照規定讓他們會見律師、會見使領館的人員。兩國在法治方面的做法是天壤之別。」
如果法官判定加拿大當局沒有程序違規,那麼今年9月將進入第三階段聽證,法院將評估美國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證據,是否足夠充份。
滕彪:「孟晚舟最不想被引渡到美國來受審,因為那樣的話將進入對華為實質性的審查,很多見不得人的事情,包括華為和中共(所作所為)可能要在法庭上被曝光。」
如果孟晚舟在引渡案中敗訴,她可以一直上訴到加拿大最高法院,這一過程可能會持續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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