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認為,信佛修佛的人,多是因遭遇不幸,或姻戀失敗,或是要解決身體疾病,所以李叔同的出家原因,百年來眾說紛紜。人們無法理解,正值事業巔峰、一生富貴的他,為甚麼要義無反顧遁入空門?
出家早年,李叔同幾乎不見客,除了講經,對殷勤求訪者,他以一句「老實念佛」回覆,不多發一言。
翩翩不羈的公子變成名副其實的苦行僧
夏丏尊曾見弘一與眾多和尚擠在一間擁擠的禪房裏,然後於河邊採水,以鮮竹漱牙,毛巾破如抹布。夏丏尊要給他換一條新的,弘一說:「哪裏,還受用著哩,不必換。」在他看來,破爛的蓆子、毛巾,白菜蘿蔔苦鹹菜,都好,一切都好。
他雙目低垂,臉容肅穆,過去那個生活講究精緻、翩翩不羈的公子,變成了名副其實的苦行僧。房中只有一張板床。外出雲遊,也是一席一被一傘,有時自己還挑行李。洗衣縫補,他全都自己動手。每日黎明即起,冷水擦身,但凡染病,從不經意。他患病在床,有人前往問候,他說:「你不要問我病好了沒有,你要問我佛念了沒有。」
弘一嚴格持守最嚴謹最刻板的律宗戒律,成為恪守佛門「三千威儀,八萬細行」的典範。他日食一餐,過午不食。素菜之中,也不吃菜心、冬筍、香菇等,因為其價格比其它素菜要貴很多。
1924年,弘一求見印光,被概不見客的印光拒在山門之外,他從天明等到日暮,終於見到印光,與之同修了七日。這七日深刻影響了他以後的修行生涯。弘一悉心研究已中斷700餘年的律宗,撰寫著作,躬行實踐。後半生裏,他不辭勞苦雲遊各地,四處弘揚律宗。
每前往講律,行前弘一都約法三章:不為人師,不開歡迎會,不登報吹名。為防人接船,有時他還特地臨時改搭他船。除講律外,他閉門謝客,市長等高官都難以請到他。晚年弘一在福建講經,忽然接到一少年來信,指責他忙於交際應酬。弘一反省自己,深感慚愧,當即回信表示:「即當遵命閉門精修,摒棄一切。」
1937年底,廈門轟炸不斷,弘一集眾演講,盡力助眾生渡劫。他弘法閩南,時值廈門陷落,好友勸他去內地避險。他作偈曰:
亭亭菊一支,
高標矗晚節。
云何色殷紅,
殉道應流血。
出家之後,弘一發誓:非佛書不書,非佛語不語。他認為「耽於書術,增長放逸,佛所深誡」,毅然割斷自己曾醉心的話劇、油畫、西洋音樂等藝術。原本他諸藝俱廢,後來還是保留了書法,因為可以「寫佛語結緣利生」。弘一最常寫的就是「以戒為師」,也常寫:「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
弘一的書法,斂神藏鋒,大巧若拙,已經是一種心靈的跡化了。他下筆一絲不苟,不矜才使氣,不激不厲。劉質平回憶說,弘一寫字書極慢,五尺整幅要寫兩個小時方成。
在談寫字方法的演講中,弘一曾對僧人說:「倘然只能寫幾個好字,若不專心學佛法,雖然人家讚美他字寫得怎樣的好,那不過是『人以字傳』而已!我覺得,出家人字雖然寫得不好,若是苛民有道德,那麼他的字是很珍貴的,結果都是能夠『字以人傳』;如果對於佛法沒有研究,而是沒有道德,縱能寫得很好的字,這種人在佛教中是無足輕重的了……」
自認罪孽深重 非酷戒不足以滅障
李叔同被稱作所謂「新文化運動先驅」,但在「五四」運動的前一年,這位積極探索西方文化的激昂之士,繞了一大圈,卻返回了中國傳統,而且走得更深更遠。
他一生富貴,漫天才情,內心卻有著無處為安的苦悶,這是執於現實的人很難理解的。「五四」以後,受實證科學主義的影響,中國人漸漸轉向無神論,當然也就更不能理解李叔同的出家之舉了。
當人們還在感嘆李叔同絕倫的才華時,他對自己年輕時代的詩歌及荒唐的生活,全部做了徹底的否定。1923年,西泠印社印了一本他的《漱筒詩集》,被弘一斥之為「多涉綺語,格調也卑,無足觀也」。 綺語,指輕浮無禮、不正經、令人邪思之言;1929年,開明書店請弘一寫字模,開始他應允了,後又反悔,反悔的重要原因是:有些字,出家人書寫甚不合宜,如刀部中,殘酷凶惡之字甚多,又女部中更不堪言,屍部中更有極穢之字……
弘一不斷省察自己既往的「放浪無賴」,他曾對豐子愷說,自己出家之前,一味的書呆子氣,人情世故甚麼的一點兒都不懂。在《最後之懺悔》中,他寫道:「我從孩提起就一直造惡,一天比一天墮落,身體雖然不是禽獸,而心則與禽獸無甚區別……」
60歲的時候,弘一用一句「不堪回首」,概括自己從幼年以後的種種經歷,自認罪孽深重,非酷戒不足以滅障。
在那個普遍排斥傳統、排斥宗教信仰的大背景下,弘一宣說:佛法非迷信,佛法非宗教,佛法非哲學,佛法非違背科學。他出家不是因為厭世,也不為避世,實在是因為參透了人生。既然身體都是虛幻的存在,榮華富貴、曠世之名聲,或者子孫家業,更是身外之物。世間學術、繪畫音樂等文藝,也不過是暫時的虛幻美景,而返本歸真、追究終極真理,才是生命的真正意義。
出家後,李叔同那因無常世事而躁動的心,終歸於安寧。
「這個世界,我總要來。」
1942年春,弘一前往靈瑞山講經, 不久住在溫陵養老院,八月十五日中秋節為大眾講經 , 並向院中老人講說淨土法要 。黃曆二十三日,弘一示現些微疾病,但拒絕醫藥、探視,只是專一念佛。
二十七日,弘一絕食,只飲水。二十八日,他寫好遺囑,交代妙蓮法師負責後事。九月一日下午,弘一在一張紙上寫下「悲欣交集」,交給妙蓮法師,並囑咐:如在助念時,見我流淚,並非留戀世間、掛念親人,而是悲喜交集所感。他還特別叮囑,當他呼吸停止時,要待熱度散盡,再送去火化,身體停龕時,要用四隻小碗填龕四腳,再盛滿水,防止螞蟻爬上來,這樣在焚化時,可以避免損傷螞蟻。他自認自己福氣不夠,說火化時,「不必穿好衣服,只穿舊短褲,以遮下根而已。」
說完,弘一默念佛號不輟。臨終前,弘一法師還說了這樣話:「這個世界,我總要來。」「釋迦牟尼佛與我們這個世界有不盡的因緣,我們與未來的世界亦然。」
四日戌時(晚上7點至9點),弘一右脅而臥,安詳圓寂,終年63歲。這天是公元1942年10月13日。
第二天一早,夏丏尊收到了弘一的一封信:
丏尊居士文席:朽人已於九月初四日遷化(日期是囑人後填寫)。曾賦二偈,附錄於後: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
執象而求,咫尺千里。
問余何適,廓爾亡言;
華枝春滿,天心月圓。
謹達,不宣。音啟。
「悲欣交集」通常的解釋是,一面欣喜自己的解脫,一面悲愍眾生的苦惱。
出家28年,弘一法師最後的遺物,是一件百衲衣、少量衣被和一把雨傘。百衲衣上的二百多個補丁,都是他親手縫補的。
弘一法師圓寂後七天,尊其遺囑:「龕用養老院的,送承天寺焚化。」荼毗後,獲舍利子一千八百粒,舍利塊有六百塊。
弘一法師被尊為律宗第十一世祖,與印光、太虛、虛雲並稱為「民國四大高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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