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廣州大學前院長謝某青因故意殺人、貪污罪被判處死刑,另罰款10萬元人民幣(下同)。
羊城晚報報道,謝某青被指於2018年6月29日,在番禺區大學城某高校地下停車庫,持刀傷害被害人羅某某、申某某。兩人經搶救無效死亡,謝某青則在現場持刀自殘。謝某青構成故意殺人罪。
謝某青殺害兩人的動機是,懷疑自己被停職調查是被害人所為。
謝某青在2013年至2016年,利用擔任某高校學院領導的職務便利,通過虛開發票報銷的辦法騙取公共財物,合計16萬餘元,已構成貪污罪。
此前,廣州公安局通報稱,被害人羅某和申某是夫妻,與謝某均在一所高校任職。
知情網民爆料,謝某青是廣州大學電腦科學與教育軟件學院院長謝冬青,被害者是廣州大學科研處處長羅交晚、申海燕夫婦。#
✍︎ 給讀者的信 → https://tinyurl.com/25thStillHere
-------------------
25周年,我們仍在這裏。
感謝同行,記錄未來。
-------------------
支持我們:
❍ 刊登祝賀廣告/合作:
☎︎ 2770 5566
❍ 加入網站會員: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 購買實體報紙|銷售點: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