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使整個社會都陷入分化對立的處境,黃藍黑白,矛盾衝突,家庭反目,暴力循環等等。人在其中,已越來越難保持理性思維,中庸客觀。所謂「眼界牽連眾界忙」,大量影象訊息,紛陳雜亂,不經邏輯思考,理性分析,便全無過濾地攝入心扉,容易牽動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各界,使人情緒主導,受六塵遮蔽污染,影響正向思維。
心生分別,喜歡或厭惡,都會扭曲對事件的真實認知。「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是我杯茶,便囫圇吞棗全盤接受,反之,一竹篙打一船人,有殺錯無放過。如此這般,是正確的方式去面對生命?能如實地看到事情的本質嗎?喜歡或厭惡,很多時都會扭曲個人的認知。是我的人,無論做錯甚麼,都可原諒可接受。是我的理想,哪怕殃及無辜,亦可以不經思考去犧牲。如此,我們的喜歡或厭惡,便會扭曲對事件的真實認知,因而影響選擇正確的方法去解決問題。人生或社會的錯誤與不幸,往往由此而起。
犯了錯,縱容不懲罰會帶來甚麼?例如警察執法不出示委任證,最初也許只是小撮人,現在是縱容發展到「上下齊心」一概無証!既然無法追究,難怪暴力酷刑日漸升級。另外若有不法份子蓄意犯案,進入大廈時,便可聲稱是警察拒絕向保安出示委任證,若受阻撓更可恐嚇保安阻差辦公!警察要執法,保安也要覆行職務,雙方都是各盡其職,為何不守法?一隊賊人如果扮一支警隊,名正言順地蒙臉更肆無忌憚通行無阻進入屋苑洗劫,就是因為「放縱」不出示委任證開始!這種「警賊」難分的假設,在違法執法的情況下,絕對有可能。如果說要保護有槍有棍有裝備的警察,誰來「對等」保護受濫捕酷刑虐打的市民?縱容而不懲罰知法犯法的警隊,不知是愛它還是害它?
至於示威者破壞商舖甚至縱火,如果支持同意,就有點是非不分。姑不論破壞者是甚麼人,或有任何意圖,商戶政見不同,可以選擇不幫襯,若破壞焚燒,是理性正確的文明行為嗎?況且城市人多密集,若火災蔓延危及樓上住戶,後果不堪設想,怎能姑息?警民犯法,只要不偏不倚公平地執法,依據事件的真實情形進行裁決懲罸,還有何話說?可惜人總喜歡把自己的錯誤向外推,卻不反省檢討個別的行為,更謊言滿天飛,從不承認自己的責任。
分享一個笑話,話說有位醉酒佬,酒後很喜歡「修理」別人,但每次暴打別人後,總是否認忘記。有天他又醉酒失控,無故挑釁別人打鬥,但今次卻遇到對手,被對方打至頭破血流。回家後仍酒醉未醒,走到浴室照鏡,看見自己血流披面,便向頭部傷口貼滿膠布,然後回房倒頭大睡。第二天,太太指罵他又飲酒打人,「違反」戒酒及守規矩的誓言與承諾。而醉酒佬便說:「我從來都無飲酒,更絕不會打人,大家都知我好有誠信呀。」太太氣憤地拉他到浴室說:「你自己看看,鏡貼滿藥水膠布,你只是修理鏡中反映的那個人,自己個頭就一塊都無處理!無飲酒?無打人?照下鏡,問吓良心,信嗎?」人總是喜歡向外「修理」別人,卻全不懂反省處理內在的禍源,一切向外推,能如實修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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