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10月4日),特首林鄭月娥利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通過《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禁止市民在公眾活動時,包括已獲批准的集會及遊行使用蒙面物品,例如戴上口罩,規定在5日凌晨0時開始生效。港人一連數天以遊行和集會等不同方法反對《禁蒙面法》。

10月4日中午,大量市民響應「全民口罩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參加快閃集會遊行,部份在中環的上班族也趁午飯時間參加。他們先在遮打花園集合,高呼「口罩無罪,立法無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等口號。

接近下午1時,集會人士逐漸出發,經過德輔道中、干諾道中、畢打街等路段。遊行人士不時高歌《願榮光歸香港》,又舉起5隻手指,象徵「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亦有市民高呼「香港人反抗」等口號。

有抗爭者爬上天橋頂部,將一條寫有「慶祝」中共建制70周年字眼的橫幅拆下,甩到地上,隨後有一批人踩和踢橫幅,又有人將紙皮放在橫幅上,焚燒橫幅。消防其後到場,將火撲滅。

大學生:即使禁蒙面 港人仍會爭取民主

有參加遊行的女大學生認為,《禁蒙面法》是為了打壓香港學生,因為出來遊行的很多都是大學生和中學生。「但是政府這件事是大錯特錯,因為即使有《禁蒙面法》,香港人都會堅持到底,很多香港學生都會繼續為了香港的未來去爭取民主。」

與她同行的女大學生則表示:「香港是我們的家,我們只是在爭取自由平等的權利,因為媒體的抹黑,令很多人誤會了我們的訴求。」她又指學生只是爭取一個很基本的權利,卻被政府打壓,因此要對抗強權,「我希望大家可以支持我們,我們爭取的是一個時代的訴求,大家叫的口號『時代革命』,其實真的是一個時代的革命,每一個時代都會有人爭取走出來做這件事。所以我們肩負起這個責任,這是這個時代青少年要負起的責任。

女士:只是爭取原有權利

周六(10月5日)港人繼續走上街頭抗惡法。一名戴口罩和太陽眼鏡的女士表示自己上街是因為《禁蒙面法》「完全不合理」,她質疑為何法例只是針對市民,警察可以繼續蒙面,不用展示委任證,甚至沒有編號的警員對抗爭者做出粗暴的行為,包括有中學生被警方以實彈射擊。她指,該學生當時只是拿著膠管,政府卻在記者會說學生拿著鐵通,「香港人真的不能接受一個這樣的政府,這樣的警隊,一個每天出來說謊的警隊。」

她感嘆香港市民每個星期上街表達訴求,也有百萬人的遊行,但政府完全不理市民的訴求。「我們只是爭取一些很合理、香港人本身已經擁有的(東西),我們真的沒有多要的,也沒有說要港獨。但是,現在卻逼我們香港人去到沒得退的地步。」她痛心地說:「連幾十歲的老人家,七、八十歲的我都見過,推輪椅的也有,小到兩、三歲的(孩子),父母也要帶他出來。為了甚麼?就是為了要『一國兩制』賦予我們的權利;但現在最基本的集會權、遊行權,我們都已經沒有了。」

雖然蒙面有被捕的風險,但她認為:「我們再不走出來的話,香港就會變成跟大陸一樣了,這是我們香港人很不想見到的。」她指自己不介意會被捕,「現在那些青年人已經都到了放遺書到口袋裏的地步了,我們這些『和理非』,還不站出來的話,我們真的對不起自己,對不起這些年輕人。」

小學生上街:不肯出來只會輸得更快

一位市民帶著7歲的女兒上街,她表示,是自己女兒要求上街的,「她會問我香港人日程表,今天有甚麼活動我們可以出去的。」「我覺得她有權知道,因為她生活在香港,她有權知道這個社會正在發生的事情,那我也都不介意跟她說,我會跟她慢慢談的。」

當被問及今天為甚麼來參加遊行,小女孩回應:「因為政府真的很離譜。又出《緊急法》,好像(政府)說了算似的。」被問到出來怕嗎?她承認自己也「怕」,但接著說,「如果我們個個都怕,不肯走出來,只會輸得更快。」

一位小學男生,也蒙上黑布和戴上泳鏡參加遊行。他除了希望支持其他學生外,也批評警方在街上到處打和搜捕市民,與黑社會勾結,以及在十一當天開實槍射學生,「那些警察不是瞄準其它地方,是瞄準人家的心口,開槍射人家。」被問到怕不怕受傷,他強調不怕,又表示:「香港人加油!」

吳同學:強推禁蒙面法終結香港自由法治

吳同學。(駱亞/大紀元)
吳同學。(駱亞/大紀元)

吳同學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所有法律都要經過立法會,依照法律程序走,但《禁蒙面法》並沒有。她不滿,政府這次強推禁令,既未經由立法程序,又沒有政府諮詢,「香港和中國已沒有任何分別,已不再是一個法治社會了。」

她又批評,政府口口聲聲講為香港市民著想,卻全然漠視香港所有的價值,損害了香港的法制,損害了香港人的言論自由。

合力就可以打敗中共強權

10月6日,雖然天文台已發出了強雷雨特別提示,但絲毫影響不了民眾上街抗暴的決心。市民在港島銅鑼灣和九龍尖沙咀冒雨遊行。

大學生A表示遊行最主要的是想反對《緊急法》,同時為被警察開槍打傷的學生討回公道,以及爭取五大訴求。他認為,政府推《緊急法》只是火上加油,反送中運動不會因而結束。

被問到面對中共政權,覺得自己可不可以面對?大學生A說:「我覺得可以面對,只要大家攜手合力就可以,現在中共是怕我們一起聯手去打敗它。如果我們甚麼都不做的話,只會令中共(可以)一直在控制我們。」

學生高呼天滅中共 代表不想被極權禍害信念

陳同學(右)和麥同學。(梁珍/大紀元)
陳同學(右)和麥同學。(梁珍/大紀元)

帶黑口罩的陳同學表示,自己一路都有出來抗議、反對惡法,「經過這次的《緊急法》,我們已經看到香港其實不是三權分立的行政制度,所以我們不可以讓他們再利用《緊急法》去通過其它惡法;就是說今天立《反蒙面法》,明天可以不給你遊行,所以我們要站出來阻止這件事。」

「帶口罩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我想任何時候我們都可以有這個權利的,包括在示威遊行的時候,我們有保護自己的權利。」陳同學說:「在校內外都會一直帶口罩,一直到它們撤回這個蒙面法。」

帶綠口罩的麥同學表示,上街會經歷一些掙扎,「因為很多朋友和家人都會擔心我的安全。其實出來的時候是有掙扎的,但見到昨天14歲的(學生)大腿中槍。我在想這麼小都中槍,那憑甚麼我不出來呢?我覺得,在這一刻對我來講,站出來是我的義務。」

在警察濫捕下堅持走出來,麥同學表示都有被捕的心理準備。他說:「可能下一個(被捕的)就是我。但是,我堅持的原因,就是因為我有良知,所以我們現在很多人才站出來。」

「港府的鎮壓力度越來越大,可能這次開一槍,下次很可能像新聞上的伊拉克那樣,開槍殺一、二百人。如果他們真的做到這一步的時候,全世界都已經很清楚的見到中共政府的那種野心和暴政。」麥同學說,「如果他們一直暴力鎮壓,我想只會使大家更加反感,更加不會認同它(中共)。」

遊行期間,不時有人高呼「天滅中共」,記者詢問了兩位同學的看法。陳同學說:「我覺得『天滅中共』對大家來說比較像一種信仰、信念。(中共)這個政權對整個世界、對中國人民都是不好的,我們不希望它繼續禍害中國,所以我們有這樣的一個信念,要喊出來。」

麥同學則認為:「我們喊『天滅中共』的口號,是(表達)我們想爭取自由,不想被極權政府鎮壓的一種信念。」

十二大專學生會聯署 譴責中共港府摧毀法治

香港12間大專院校學生會亦發表聯合聲明,強力譴責中共和港府一手摧毀香港法治,宣告香港步入極權統治,進一步確立香港為「警察社會」。聲明「不自由毋寧死──大專學界就港共政權以《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為題,指政府透過《禁蒙面法》試圖增加人民示威集會成本,製造白色恐怖,嚴重剝奪人民之自由。強調《基本法》沒有賦予行政長官直接立法的權力,亦無賦予其宣佈進入緊急狀態的權力,港共政權動用《緊急法》有違憲之嫌。

擔心先例一開,將後患無窮。「港共政權可恣意利用《緊急法》訂立任何鉗制人民自由之法例,包括宵禁、限制通訊自由、沒收港人財產等,甚至直接就23條立法,而最高刑罰則可至終身監禁。今天立《禁蒙面法》,他朝可以是任何惡法。」

對於港共政權不斷對外宣稱,該法會交由立法會審議,聲明反駁立法會根本無權廢除由《緊急法》制訂的法令。「《禁蒙面法》的通過正式宣告香港步入極權統治,法治蕩然無存,人民自由危在旦夕。」

他們質疑,《禁蒙面法》不適用警察,讓原不受限制的警權進一步擴大。認為警察已是特權階級、凌駕法律之上,可隨意濫用暴力、濫捕無辜,不必承受任何法律後果。《禁蒙面法》讓警察更容易羅織罪名打壓異己,進一步確立香港為「警察社會」。

聲明最後指:「『不自由,毋寧死』。香港人為自由早已把生死置於度外,區區一條《禁蒙面法》,不但不會令人民恐懼,反激起我等捍衛自由尊嚴之決心。」

大專學界呼籲香港人「勿向暴政低頭,繼續誓死抗爭,直至榮光歸於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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