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港府推出《禁蒙面法》後,中共駐港機構及政法委都表態支持,驗證了此舉係由中共屬意而為。當天,政法委在微信發文,列出了實施該法的十條理由:「遏制暴力升級;提高執法效率,打掉僥倖心理挽救香港青年;維護市民安全;保護民主權利;保護遊行安全;引導理性對話;國際通行做法和響應民眾強烈期盼。」

文章寫道,「蒙面對執法造成了很大的障礙,取證、檢控等受到影響。通過法律手段摘掉違法者的面罩,能夠提高執法效率。」這一部份透露了禁止蒙面的真實動機:中共企圖通過身份識別,加大抓捕力度,想要把更多義士投入監獄,同時製造恐怖氣氛,壓制抗爭。

「十條理由」盡顯荒唐

《禁蒙面法》限制港人的集會和遊行權利,給予警方隨意執法的權力,將廣大抗議民眾置於危險中,政法委卻聲稱「維護市民安全」,「保護民主權利」。眾所周知,蒙面與否,與「理性對話」毫無關聯。警方的催淚彈、暴力、濫捕以及中共施加的白色恐怖,令人們戴上口罩、保護自身。中共所言,純屬倒打一耙,美化醜惡。

10月4日,林鄭宣佈《禁蒙面法》出台,各界市民隨即走上街頭,群情激憤。許多人指出,這是比《送中條例》更惡劣的法律。10月5日和6日,香港民眾在港島和九龍等地區發起反緊急法遊行,表達強烈抗議。

目前,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已經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暫緩這項法令的實施,並針對港府引用《緊急法》提出司法覆核。議員們指出,特首這次立法的過程,嚴重違反《基本法》,該法還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護下合理的人權和自由,完全不能接受。

《禁蒙面法》受到普遍的反對和譴責,而政法委卻說這是「響應民眾的熱烈期盼」,分明罔顧事實。

幾個月來,中共反覆強調抗議一方的「暴力」,並以此為警察施暴開脫。至於港警狂發催淚彈,用警棍打人,衝入地鐵站無差別襲擊民眾,發射實彈傷害學生等嚴重不當行為,港府和中共稱之「合理」並力挺。對於7月21日在元朗發生的黑社會行兇,港府和中共也置之不理。國際社會普遍認同港人要求的「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認為這才真正有助於制止暴力,然而,訴求被特首林鄭一再堅拒。因此,所謂「遏制暴力升級」,其實是要「鎮壓自由抗爭」。

10月5日,智利前總統、聯合國人權事務負責人米歇爾・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表示,香港應立即對包括槍擊事件在內的暴力行為進行「有效、迅速,獨立和公正的調查」。針對《禁蒙面法》,她回應說,不應以口罩挑起暴力,但是,應該讓民眾不受限制地享有和平集會的自由,「任何限制都必須在法律上有合法和正式的依據。」

迄今,港警已經逮捕逾千名抗爭民眾並控罪數百人。8月29日、30日,香港多名社運人士和民主派議員被捕,有人在機場被拘,有人在街上行走時被推入轎車帶走,警方有備而來,動作相當迅速。中共此次說,《禁蒙面法》可以「提高執法效率」,顯然,它還嫌警察在香港抓的人不夠多,行動不夠快。這確實如外界所言,此法釋放了一個危險的信號。接下來,當局便可進一步大打出手了。

政法委的文章還寫道,「禁蒙面法」能夠將香港青年從暴力中挽救出來,「避免他們因年輕無知,而成為他人的政治炮灰」。中共以為「炮灰」和「黑手」說可轉移視線,消減人們對暴政的抵制,它實在是低估了香港人的智商和良知。

多家國際媒體的採訪報道顯示,參與反送中的青年學生們非常清楚自己在為何抗爭、獻身。他們也明白,走上街頭、直面警察,可能有去無回,未來的學業和事業也會受到影響。但是,他們義無反顧。一些年輕人把寫好的遺書放在背包裏,也有人用積蓄購買防毒面具後,已無錢吃飯。這種精神感動了年長者,許多上班族和銀髮族紛紛站出來加入遊行,要保護年輕一代。

10月5日,響應「全民蒙面」活動的「和理非」女士表示,「我們不可以讓那些年輕人自己站出來。我不介意會被抓這件事,現在那些青年人已經都到了遺書放到口袋裏的地步了,我們這些和理非,還不站出來的話,我們真的對不起自己,對不起這些年輕人。」

10月4日,一位在中環參加反蒙面法遊行的女大學生告訴大紀元記者,政府就是想藉此法打壓他們的聲音。「但是政府這件事是大錯特錯,因為即使有《禁蒙面法》,香港人都會堅持到底,很多香港學生都會繼續為了香港的未來去爭取民主。」

政法委的文章提到,「全球各國對反蒙面立法的不在少數。把表達訴求攤開在陽光下,是世界通行的做法。」

世界通行的是甚麼?是普世價值,是對人民自由權利的尊重和保障。在加拿大、美國、德國等禁止蒙面的國家,主權在民。人民充份享有集會、遊行和言論自由,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且有多種方式監督政府,包括「第四權」媒體。反觀香港,人民未得真普選,北京當局控制港府,盡一切可能地扼殺市民的基本權利,破壞「一國兩制」。現在,它變本加厲不說,竟搬出「世界通行」來掩人耳目,再顯強盜邏輯。

中共政法委是何機構?

政法委是中共控制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和國安工作的最高機構。從中央到縣的各級黨委內部,均設有政法委員會,統一指揮所轄政法系統(即公、檢、法、司、國安)各部門。

1999年7月,江澤民發動鎮壓法輪功後,政法委便開始指揮迫害法輪功,在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制度性和系統性的迫害。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中央「610」辦公室也由它指揮。

中共迫害法輪功20年來,眾多政法委系統各級負責人和相關人員都因為迫害法輪功而遭到惡報,包括一些主要頭目,例如: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前「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前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公安部「610」辦公室負責人張越、前政法委秘書長周本順、遼寧省前政法委書記蘇宏章、天津市前公安局局長武長順、河南省前公安廳廳長秦玉海、前國安部常務副部長馬建、廣東省前政法委書記朱明國等。

2012年6月28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佈了《關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直接指揮中國司法部門迫害法輪功的調查報告》,其中寫道:「政法委系統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擴大了其法外權力,破壞了中國本來就沒有建立起來的法制,並將迫害的對象擴展到了普通民眾,包括政治異見人士、宗教信仰團體、維權律師、維權人士、上訪民眾和其他民眾,成為中共統治下的一大社會毒瘤。」

中共政法委操控法律、違法違憲,迫害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動用百種酷刑、犯下活摘器官的罪惡。今日,它為《禁蒙面法》背書,說明了甚麼?惡政出惡法,與人民為敵。如此暴政,如此「法律」,必然受到正義的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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