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宣佈5日零時開始實施《禁蒙面法》後,香港民怨沸騰,多地自4日下午開始爆發群眾抗議,入夜後更出現反送中運動以來全港18區都有抗爭的首例,港鐵也因此全線停駛。

港府宣佈《禁蒙面法》 港人欲阻止未果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下午3時率領官員舉行記者會宣佈,將自5日零時起實施《禁蒙面法》,違者最高可監禁1年或罰款港幣2萬5,000元。

綜合媒體報道,對於港府的做法,激起港人強烈反彈,指責港府根據1922年港英時代的《緊急法》制定禁蒙面法令違反了《基本法》,這是香港邁向「極權社會」的第一步。

此次港府越過所有立法程序宣佈《禁蒙面法》,破了紀錄;港人擔憂,未來更可能再度引用《緊急法》來禁止網絡發言、延長行政拘留,以及取消區議會選舉等。

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於下午5時到高等法院聲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禁止《禁蒙面法》於午夜生效,但遭高等法院9時開庭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

岑敖暉表示,抗爭人士蒙面不是因為想使用暴力,而是因為面對無止境的白色恐怖。既然政權取走市民免於恐懼的自由,就不要怪他們作出合理反抗。

社民連梁國雄則批評,特區政府竟然以一條1922年的法律,繞過所有機制,動用特權去剝奪香港市民免於恐懼的自由。他又說,由他提出的司法覆核,法庭在星期二會處理。

激起更大抗議 入夜場面火爆

從4日下午起,香港越來越多的地區出現穿黑衣、戴口罩的群眾抗議場面,抗爭者高呼「五大訴求」、「香港人,反抗」等口號,並在商場寫出「蒙面無罪、立法無理」的心聲。

入夜後,抗議場面越加火爆,各地陸續出現抗爭者佔領馬路、堵路設路障,以及破壞地鐵站和中資機構的情況。

港警疲於奔命,在各區狂射催淚彈,驅趕民眾。

10月4日入夜,銅鑼灣警察狂射催淚彈,驅趕民眾。(宋碧龍/大紀元)
10月4日入夜,銅鑼灣警察狂射催淚彈,驅趕民眾。(宋碧龍/大紀元)

一名14歲少年中槍

在元朗地區,一名據稱是休假警察遭抗爭者襲擊,並開槍射中一名14歲少年的大腿,隨後遭現場民眾圍毆、投擲汽油彈。

這名警察因衣服著火、手臂甩動時槍枝掉落地面,有抗爭者試圖搶走槍枝,但被警察搶回。

全港18區同時抗爭 公共交通停擺

據報道,今晚是反送中運動爆發以來,全港18區同時上演示威抗爭的首例,甚至連未曾爆發抗爭遊行的港島南區香港仔,也第一次遭發射催淚彈。

此外,往來於新界的輕軌鐵路和連接各鐵路站的巴士服務也停止服務;鐵路停駛加上許多公車路線也因為抗爭而停頓,香港晚間幾乎進入無交通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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