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沖基金經理、全球知名空頭、海曼資本管理公司(Hayman Capital Management)創始人巴斯(Kyle Bass)9月30日表示,如果中國公司不像美國公司一樣遵守美國的標準和規則,就不應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
巴斯是在財經電視台CNBC《財經縱談》(Squawk on the Street)節目中做出上述表述的。他說,到2021年將約有1萬億美元的美國資本流入中國,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實體價值約2萬億美元,美國需要修正中美商業標準的不合理之處。「想像一下這些公司(中企)背後是甚麼樣的欺詐行為。所有流入中國公司的美國資金,其實都流入了那些未依法經營的公司。」
27日美國媒體報道說,特朗普政府官員正在考慮限制美國投資者向中國的全部投資方式,包括要求部份表現不佳的中國公司從美國證券交易所退市,以及阻止美國政府養老基金投資中國市場。
消息傳出後中概股大幅下跌。隨後彭博社於28日報道,美國財政部發言人克勞利(Monica Crowley)周末通過電子郵件發出聲明說:「政府目前並未考慮阻止中國公司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
對華鷹派、白宮貿易顧問納瓦羅(Peter Navarro)30日對CNBC表示,有關美國考慮限制對華投資的報道是「假新聞」,「一半以上(內容)高度不準確或完全不實」。
巴斯表示,不需要考慮(讓中企)退市,而應該註銷這些公司在美上市註冊。
多年來,數百家中國公司在美國證券交易所掛牌籌集資金,但卻不遵守美國審計規定,讓美國投資者面對巨大風險。
中共於2013年與美國簽署一項備忘錄,豁免中國公司向美國提交審計。巴斯說,對這項備忘錄應立即予以糾正。他表示:「讓中國公司的標準提高到我們的標準,從長遠來看可以保護美國投資者。」
美國規定,在美國證券交易市場掛牌的公司,無論是美國公司或是外國公司,都必須遵守美國法律,包括定期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審計過的財務報表。
但按照中共的法律,中國公民必須將商業帳簿和紀錄保存在中國大陸,並限制審計員將在中國境內所做的審計工作文件轉移到國外。更糟糕的是,當一家中國公司在美國被揭露涉及欺詐活動時,美國投資者在中國沒有追索權,所以會承擔巨大且無法估量的風險。
巴斯讚揚了參議員魯比奧(Marco Rubio)提出的《平等法案》,該法提出,如果中國公司不能遵守美國審計標準,將面臨被除牌。6月5日,美國參眾議員各自提出法案應對這一問題,包括參議員魯比奧、科頓(Tom Cotton)、梅南德茲(Robert Menendez)和陸天娜(Kirsten Gillibrand),以及眾議員康納威(Michael Conaway)、瑞安(Tim Ryan),以及加拉格爾(Mike Gallagher)。
兩院的法案版本都要求在美國證券市場掛牌的外國公司,必須在3年內向美國監管機構提交審計報告,或者符合更多的財務披露要求。如果不遵守,將會被要求從美國證券交易所下市(除牌)。
巴斯30日還表示,若中美貿易協定不包括讓中方做出真正結構性改革的內容,那將是最愚蠢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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