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獨立「人民法庭」的高級律師敦促聯合國最高人權機構,調查中共正在謀殺法輪功修煉團體的成員並強摘他們的器官進行非法器官移植。
周二(9月24日),資深律師、「人民法庭」顧問哈米德・薩比(Hamid Sabi)在日內瓦人權理事會總部發表講話,介紹了國際獨立「人民法庭」的調查結果,中共當局正在從受迫害的宗教團體和少數民族中,以行業規模摘取和出售人體器官。
這是國際獨立「人民法庭」的有罪判決和調查結果首次提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包括路透社、英國《獨立報》、英國《每日電訊報》、雅虎等多家西方媒體報道了該會議。
哈米德・薩比說:6月份,「人民法庭」的報告結果 「事實證明(中共)對法輪功和維吾爾族(少數民族)所犯下的危害人類罪是毫無疑問的」。
薩比呼籲採取緊急行動,他說:聯合國成員國有「法律義務」採取行動面對中共強摘器官的指控。
今年的6月17日,調查中共強制活摘器官的國際獨立「人民法庭」在倫敦宣判結果,判定中共強摘良心犯器官的行為已存在多年,有明確的證據表明,中共至少20年來一直在從法輪功修煉團體的成員中摘取器官,並因此殺死他們,且這種做法一直在進行。
「人民法庭」由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檢察官,英國御用大律師傑弗里・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主持,經過多方取證,聽取了人權調查員、醫學專家和證人的證詞後,做出最終宣判。尼斯爵士曾主導國際刑事法庭對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捨維奇的起訴案。
法庭的最終判決說,被拘留者「被命令殺害……在活著的時候將他們的腎臟、肝臟、心臟、肺、角膜和皮膚切除,並變成商品出售」。
法庭說,儘管數量較少,但仍有可能證據表明,維吾爾族穆斯林、藏族和一些基督教教派的被拘押者的器官也被強摘。
在中國新疆西北部,有一百多萬維吾爾族人被關押在「再教育營」,引發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譴責。 仲裁庭發現證據,證明他們「被用作器官庫」並接受定期醫學檢查。
中共一再否認使用不道德的器官移植做法,並表示在2015年停止使用死刑犯的器官。但這一說法在國際社會受到質疑。
周二,傑弗里爵士也在另一場由非政府組織主持的聯合國活動中發言時說,法庭整理的證據意味著國際社會「再也無法迴避他們以前不願承認的問題」。
「人民法庭」揭示,器官移植行業估計每年可為中國(中共)創造超過10億美元(8.014億英鎊)的收入。 傑弗里爵士呼籲國際移植協會和負責移植手術的全國醫學協會「正視人民法庭的判決和行動所揭示的內容」。
目前,包括意大利、西班牙、以色列和台灣在內的一些國家和地區已經對那些試圖前往中國進行器官移植手術的人設置了限制。
發起「人民法庭」的「制止中國(中共)移植濫用國際聯盟」(Etac)表示,預計制止不道德器官旅遊的法案將於10月在英國議會審議。
Etac執行董事蘇西・休斯(Susie Hughes)表示,Etac希望其調查結果能促使人權理事會,對發生在中國的器官強摘問題成立聯合國調查委員會。
薩比在講話中說,針對少數群體進行器官摘取是「可能發生的種族滅絕指控」,並將其與近期歷史上其它大規模宗教或種族迫害的例子進行比較。
他表示,納粹殘害猶太人的毒氣、紅色高棉的屠殺、盧旺達的屠殺,這些都沒有比從那些無辜和平的人的生命中割下他們的心臟和其它器官更為罪惡。
「這是本世紀最嚴重的大規模暴行之一。」休斯說。
英國《每日電訊報》報道了法輪功學員馮・霍利斯(Feng Hollis)的案例。
馮女士於2005年被捕,她說當時她想知道為甚麼在監獄中遭受酷刑後要接受醫學檢查。她被迫進行了2年的強迫勞動,沒有受到任何審判,她今天在另一個由非政府組織主持的活動中發言。
她對聽眾說,聯合國和國際移植學會應正視人民法庭的判決。
馮女士說,她在監獄中每3到5個月被迫接受身體「檢查」。有一天,警察迫使法輪功學員坐在窗簾關閉的大型客車上。「我們被迫將手和頭放在前面的座位上。然後我們被送到附近的醫院。」
那段時間醫院屬於所謂「再教育系統」。「他們用力抽取我的血並將其放入許多小管中。然後他們檢查了我的體重和血壓。我還接受了腎臟超聲檢查,胸部X光檢查,心電圖檢查和尿液檢查。」
「有時候,我們不允許在身體檢查之前吃早餐。在那期間,我還被迫長時間工作。這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一個簡短例子。」
薩比指出:「器官移植來挽救生命是科學和社會的勝利。 但是殺死供體人是犯罪行為。」 「政府和國際機構不僅要在滅絕種族罪的可能罪名上承擔責任,而且還必須在危害人類罪方面履行職責。」
「解決這種犯罪行為是聯合國成員國的法律義務。也是安理會的責任。」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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