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運動至昨日是第100日。警方共拘捕了近1,500人,同時對抗爭者的武力不斷升級。警隊員佐級協會更在一封公開信中,鼓動警員對抗爭者使用實彈槍械。香港人權監察警告,如果警察貿然升級武力造成人命傷亡,需要為犯下人道罪行負上刑責。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是警方四大協會之一,約20,000名會員。該協會昨聲稱抗爭者有組織地以「汽油彈」攻擊警員,又指現場警員很有可能會使用相應武力或武器,包括以「實彈槍械制止」。
人權監察對於協會鼓動警員用「實彈槍械」感到遺憾。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認為,抗爭者不滿警方使用過份武力,如果警方再度提升武力程度,警方只會面對更多襲擊,令問題惡化,引發不滿和仇恨。
人權監察又指,事實上,警隊在處理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抗爭期間對抗爭者、記者、在場市民濫用武力,而無有效制衡,濫權行為無法無天,已令香港可能步入人道災難。
警方使用武力需遵從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只有在為了保護生命而確實不可避免的情況下才可有意使用致命火器。
人權監察強調,警方若貿然升級而造成人命傷亡,不但參與開槍者和同謀者,決策者和縱容者都要為這些危害人道罪行負責。港府亦應有政治承擔,積極回應抗爭人士訴求,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真相,追究濫權者責任,而不是武力鎮壓。
人權監察指,員佐級協會曾帶頭發表侮辱抗爭者的「曱甴論」,鼓吹仇恨,至今仍未收回言論。
反送中義務律師:貿然實彈殺人須負刑責
法律界選委之一、反送中運動義務律師黃國桐指,實彈是最升級的武力,而警方現時所用的武器,已經足以對付任何抗爭的人。如果提升到實彈,變成「殺人」的武器,令警方成為一個殺人的機構。他指,警方現在濫捕、濫用武力引起民憤,例如不少抗爭者已經被制伏,仍然被打爆頭甚至被噴胡椒劑。
他強調,如果警方貿然以實彈殺人,必須要負起刑事責任。
對於港府計劃推行《蒙面法》對付抗爭者,黃國桐反問警方為何要蒙面和不出示委任編號,是不是搞「恐襲」?
黃國桐又指,港警「大搜捕」行動已經開始。除在抗爭威現場外,最近不少抗爭者被跟蹤到家才被捕,在社會製造白色恐怖。
上周六有兩名被指是休班警員,在樂華邨巴士站制伏兩名曾在淘大商場集會的青年,片段顯示兩名警員制伏疑犯時,其中一名警員失去平衡撞到垃圾桶,之後指控被制伏的青年襲擊,巴士車長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在場圍觀的市民問被捕人士的名字,都被警員警告阻差辦公,之後曾有便衣警員快速展示委任證。警方在昨日的記者會證實,當時便衣警員尾隨被捕青年到樂華邨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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