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高守洪涉受賄案被起訴。高守洪被指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等。
據指控,高守洪利用擔任茅台酒廠(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貴州茅台酒廠(集團)對外投資合作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貴州茅台酒廠(集團)貴陽高新置業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8月1日,高守洪被雙開。其涉疑犯罪問題移送檢方。
高守洪被指對抗審查;收受他人禮品、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在與所任職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投資入股、違規兼職取酬;追求低級趣味。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7月2日,高守洪被免去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等職務。
高守洪曾長期在茅台集團任職,2014宗任茅台集團副總經理。他在被免職前曾在公眾視野消失多年,還被暫停全年薪酬。
網上可查到高守洪最後一次公開活動是4年前的2015年7月15日,他率隊到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調研,此後再無公開消息。
據陸媒報道,在茅台集團2016年度負責人薪酬情況公告中,高守洪一欄標註的是:「2016年薪酬暫不兌現」。
近年來,茅台集團高管接連落馬,集團高層大換血。
2019年5月22日,茅台集團黨委原副書記、原董事長袁仁國被查。
袁仁國被指將茅台酒經營權作為拉攏關係、利益交換的工具,進行政治攀附,撈取政治資本;大搞權權、權錢交易,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台酒經營提供便利;大搞「家族式腐敗」;轉移贓款贓物,與他人串供,對抗審查。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非法獲取巨額利益;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2019年6月1日,茅台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聶永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合同。
2016年3月,茅台集團原黨委委員,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譚定華被查。當時他從貴州茅台退休已一年多。最終,譚定華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涉疑犯罪問題移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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