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涉嫌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投擲三文治,誤中梁身邊的署理總督察劉泳鈞。吳文遠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監3星期。他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昨日裁定他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和刑期。

高院法官邱智立指,要證明吳文遠普通襲擊總督察,控方便要證明吳當時有犯罪意圖襲擊梁振英,唯「惡意轉移」至梁身後的總督察,令總督察成為受害人。

邱智立在判辭指,劉泳鈞有可能明知三文治不會擊中他,或未能作出判斷,他只是自然地,或因所受的訓練驅使伸手去「擋開」。又指在新聞片段中,劉泳鈞只是輕描淡寫,態度從容地前行,稍為揮動雙手,沒有停步或遲疑,看不到他有半點憂慮被襲擊。如果劉泳鈞知道三文治不會擊中他,亦不憂慮被襲擊,便不構成普通襲擊。裁定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吳文遠有罪,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刑期。

邱智立又明言,有一點令他大惑不解的,案中有充份證據證明吳有意圖襲擊梁,如果因為梁振英當時是特首,檢控當局為要避免傳召他作為控方證人,而選擇檢控吳普通襲擊總督察,那麼檢控當局就是因為一個人的原故,或要遷就一個人,作出表面看來不合常理的檢控決定,強調做法明顯是值得商榷和令人不安。但邱智立強調,不知道真正的原因,亦不會作出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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