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日前提出修訂移交逃犯法例,局長李家超今早到立法會解釋將單次移交逃犯安排擴展到內地及台灣的建議,是要填補制度缺陷。不過,民主派議員派質疑會打開缺口,方便香港引渡疑犯回內地,影響甚於23條立法,要求修例只局限台灣。
因去年一宗發生在台灣的兇殺案,觸發香港修改移交逃犯協議,將單次引渡擴展到大陸和台灣,並且由原本要經立法會審議,改為由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啟動請求。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早出席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時強調修例不僅是處理香港少女潘曉穎在台灣被殺一案,還要填補制度缺陷。又稱,修例後,會由特首啟動單次引渡的請求,之後仍然需交由法庭審理是否發出拘捕令,條例會訂明只適用於46種刑事罪行,不包括政治性質。
不過民主派質疑若僅是想解決台灣兇殺案,特區政府只要向中央解釋,由港府和台灣直接商討,可能現時已經完成。民主黨涂謹申質疑當局「醉翁之意不在酒」,直言此修訂對法治的影響超過23條立法:「無論如何這樣的修訂影響每一個香港人及身處在香港的每一個人包括其他世界各地的人,它的影響遠超過23條,因為23條是制訂本地罪行,根據香港的法庭法治判處他是否有罪,但香港法庭不能審核別的地方包括中國大陸整體的制度,律師辯護制度或其他是否公正審判的制度。 」
議會陣線毛孟靜擔心今次修例是「借刀殺人」,建議將現行法例中「不適用於香港以外的中國其他部份」加註「台灣除外」,以避開爭議:「只是暫時用在台灣部份就避免在香港的爭議,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如果你強行通過這個,你有無信心台灣的司法部門會願意在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前設下和你談,遑論達成協議……我很驚它借刀殺人。」
公民黨楊岳橋認為,今次修例給特首極大權力,由於美國報告曾指出香港特首曾拒絕美國要求引渡疑犯,擔憂有政治壓力:「今次的修例是將一個極大的權力給了香港特首,大家記憶尤新,去年美國的報告就是針對香港特首拒絕引渡美國要求的疑犯,當中的憂慮就是會否有任何政治壓力,同一個邏輯就是會否在未來日子香港特首本應為我們把關,但受到不知何處的壓力簽那張拘捕令。」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直言中國大陸的保護人權的排名僅是108位,質疑如何保護疑犯的人權:「你是否放心將香港人移交到內地被中國內地司法制度能給予一個公平審訊…我們看到多少案件在大陸抓了人3、5、7年都不放出來,最後閉門審訊家屬都不能旁聽,你如何確保港人到內地司法制度得到公平公正基本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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