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本周六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未能選出主席的事宜。民主派呼籲市民當日下午到立法會示威區出席集會,聲援民主派議員,向政府和建制派表明社會反對修訂《逃犯條例》。
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法案委員會兩次會議皆無法選出主席,建制派日前聯署要求內會向法案委員會作指引,委任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石禮謙主持該法案委員會主席選舉。
內會已訂於本周六舉行特別會議處理有關問題。民主派呼籲市民當日到立法會聲援民主派議員,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強調是和平的聲援,「是和平的聲援,和平、理性、非暴力。因為我們除了需要大家精神上的支持外,也希望香港人給建制派看到,我們民主派在議會的抗爭,事實上是得到港人的支持。」她強調,對涂謹申主持會議是百分百的信任,指塗當年是最年輕的立法局議員,服務了28年,對事務很熟悉,處事很有分寸。
毛孟靜續表示,若內委會星期六發出指引,要求法案委員會更換主持人選,法案委員會並不應該跟隨,她強調相關指引並不具約束力,指引並非命令。
周六的特別會議是在下午2時開始到6時結束,民主黨許智峯重申民主派議員非常需要市民的支持,「23條的歷史告訴我們,任何議會的抗爭不是靠民主派議員,而是要靠群眾的力量,我們才能動搖議會內某些建制派議員,希望能重現當年(反對)23條的力量。」
議事規則列明內會僅發指引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強調,過去兩次會議沒有任何的混亂或是不同意見,民主派認為《議事規則》必須清楚跟隨,當規則沒有清楚列明時,無法處理時,應根據《議事規則》第76(11)條:「除本議事規則另有規定外,任何法案委員會及其轄下小組委員會的行事方式及程序,由該委員會自行決定。在作出任何此等決定時,法案委員會須考慮根據本議事規則第75(8)條(內務委員會)提供的指引。」他說:「這個指引,大家看清楚《議事規則》是沒有清楚做出指示,指示和命令是兩個概念,建制派現在是混淆視聽,偷換概念,輸打贏要。它忘記10年前,擁抱當日自己把持的內務委員會及當日法律顧問的意見,就是《議事規則》清楚列明內務委員會的指引,對個別的法案委員會沒有約束力。」
民主黨涂謹申昨日回應建制派要求內會向法案委員會作出指引,指定由建制派議員石禮謙主持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選舉主席。他再次強調,本周二舉行的法案委員會會議的任何環節有違反《議事規則》理應即場提出,當日會議上沒有一位議員提出他有任何處理不恰當的地方。批評建制派議員是在會議過後憑印象對他作出指控,是徹頭徹尾的「莫須有」指責,雙重標準和「輸打贏要」。
涂謹申並指,《議事規則》第75(8)條指內會可就法案委員會的行事方式及程序提供「指引(guidelines)」,他強調,「指引」和帶有強制性質的「命令」或「指令」在法律上有明顯分別。
田北辰指具爭議籲先撤回
建制派「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致函特首林鄭月娥,要求先撤回修訂《逃犯條例》的草案,將台灣謀殺案以個案形式分開處理,相信遇到的阻力會大幅減少,同時促請政府與台灣當局繼續協商,確保對方願意達成移交協議。他並建議,當局在完成處理台灣謀殺案後,再提交新一份修訂《逃犯條例》的草案予立法會審議,授權本港法院審理香港永久性居民牽涉的境外刑事案件,相信可以減低大部份港人,因為不熟悉其它司法管轄區及追溯期而引起的疑慮,亦不會因豁免某些罪行而引起不公平。
田北辰又說,由於修例在社會上引起不少爭議,若在10月前完成處理台灣謀殺案後,修例就不一定要在今個立法會期內完成。
此外,香港外國記者會昨日舉辦午餐會,討論特區政府應否修訂《逃犯條例》。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再次提及周日13萬人上街遊行,指這些人不相信本港的司法制度。同場的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質疑湯家驊不夠同理心,指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市民,是不相信中國法治,亦憂慮人身和言論自由受威脅,特區政府不應忽視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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