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宣佈抽起9項《逃犯條例》修訂中的經濟罪行後,執意推進修例,允許向大陸等人權狀況惡劣的國家移交疑犯。下周三(4月3日)將提交修訂《逃犯條例》予立法會首讀。民主派呼籲市民踴躍參加周日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

多個民主派政黨的議員昨日舉行記者會,批評港府不顧各界反對一意孤行推動修訂《逃犯條例》。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示,當局的修例是拆掉分隔中港司法制度之間的防火牆,民主派會用盡一切可行方案、不排除任何手段去反對港府修例。「民主派雖然不夠票,但會在立法會盡力抗爭,訴諸民意!」

公民黨議員郭家麒強調,香港人不能夠認同《逃犯條例》修訂,即使政府剔除9項經濟罪行,提醒商界也不要上當。「那9條不整他,另外有37條,條條可整他們,一樣可拉回大陸,一樣可以人間蒸發,甚至在一個不知情情況死得不明不白,這是事實。其實很多人在香港被用強力部門拿回大陸,現在仍無影無蹤,將來就不是強力部門,名正言順拿回來。」他以君怡酒店老闆劉希泳在吉林被9名檢察官逼供致死的案例為例,呼籲商人周日也一起上街,「我希望多些小商人(參加遊行),因為大家知道現在答應它有某些大商會,跟林鄭一起飲茶食飯那些,我們還有很多中小微企商人分分鐘人間蒸發。請大家星期日一定要出來。」

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表示,特首林鄭月娥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修例動機是歪曲事實,因為台灣當局已表明立場不接受。「特區政府還有甚麼藉口逼議會在7月前通過,還有甚麼理由說你自己是出於憐憫心、同理心想幫家屬,幫家屬你就應該處理台港兩個個案問題,而非今次大規模修法,所以我覺得這個林鄭月娥是假慈悲。」

議員引個案證修例危害

專業議政議員梁繼昌也以自已經手的一宗個案為例,有3名香港商人在大陸牽涉經濟糾紛,被邀請到大陸舉行董事會會議後一去不回,拘留了5年才能審訊,當中有人更被判無期徒刑,事件正凸顯反對今次修例的問題所在。「大陸公檢要起訴你任何罪行在技術上都可行,找個人指證你,有表面證據在香港就可以成事」。

他又指,公安部前副部長陳智敏在者兩會期間的言論,曝光了港府今次修例的真正目的。「說香港有300個要通緝的逃犯,是300個或3,000個呢?它說300,是否名單有3,000個呢?這些是否跟大陸有交易的商人甚至普通市民,我們不知,所以這條例令人人自危。」

新民主同盟議員范國威也呼籲市民踴躍參加遊行反對今次的引渡修例。「我們要重拾2003年反對23條當時的力度,才有機會制約特區政府要徹底破壞香港一國兩制、傷害我們人權自由、人生安全的這個引渡安排,這個星期日跟我們站同一陣線。」

民主派發起的反對引渡修例大遊行,將於星期日下午2時半在灣仔盧押道集合,3時起步遊行到金鐘政府總部公民廣場。

楊岳橋立會動議撤回修訂

另外,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在立法會提出要求擱置有關安排的無約束力議案,他指,政府以一宗台灣謀殺案因疑犯無法疑交台灣受審,以要堵塞漏洞為由,提出要修訂《逃犯條例》,一併放寬將逃犯引渡中國受審的限制,稱若不修例,香港就會成為逃犯天堂。他批評條例一旦通過,過去20多年來,保障港人及外地來港之人免受大陸法律審訊的保障將會從此消失。當局稱若不修例,香港就會成為逃犯天堂是「靠嚇」,言論無任何數據支持,「借這單台灣慘案『過橋』,明修港台引渡的棧道,暗渡中港引渡的陳倉。強逼立法會在短時間通過這條20多年都沒有動過一毫的法例。我們擔心的是打開此門後,我們將來面對的是港人、香港的外地人面對不公平的審訊。」

他強調,中港引渡逃犯一直無進展,是因中央不接受香港的法治精神及人權原則,修例後法庭處理引渡時只能著眼表面證供,政府所稱「法庭把關」是低估港人的智慧及法律常識。他重申一日大陸司法制度、人權保障不能追上香港的水平,就不應容許引渡疑犯到大陸,否則將會對香港司法制度及聲譽受到極大影響。

楊岳橋在立法會提出要求擱置有關安排的無約束力議案。(蔡雯文/大紀元)
楊岳橋在立法會提出要求擱置有關安排的無約束力議案。(蔡雯文/大紀元)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表示,「發夢」都想不通港府竟然放寬將疑犯引渡到全球百多國家,包括人權排名極低的國家,原因只有一個,「很簡單講穿了就是用來包裝掩護我們開放給中國大陸,就這麼簡單。你明明是一單台灣殺人案,現在乘機『暗渡陳倉』。我告訴市民,這個惡法比23條還惡,為何?23條怎麼樣都是用香港法律寫的,香港的執法機關執法,香港的法庭可詳細審訊證據及盤問。但是這條引渡的惡法,只要表證成立就可將人交給這些地方(人權差的地方)審訊。」他直言現在已經不用23條立法了,「因為用大陸的法律整治你,到時你有獨立公正的律師辯護嗎?維權律師都抓光了。有否公開審訊?有否香港的法律援助等等?還有它可以加控你其它沒引渡你的罪名,甚至可以是政治性質的罪行。」他形容當局是「此心可誅」,指特首林鄭曾經過英國殖民政府的洗禮,應有世界觀。

涂謹申批評港府放寬將疑犯引渡到人權排名極低的國家「此心可誅」,比23 條還惡劣。(蔡雯文/大紀元)
涂謹申批評港府放寬將疑犯引渡到人權排名極低的國家「此心可誅」,比23 條還惡劣。(蔡雯文/大紀元)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重申,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是處理兩個現實問題,包括台灣殺人案及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又指台灣殺人案有時間性,要儘快處理,當局已與台方溝通,希望以務實及互相尊重態度達成安排,如修例獲通過,便可與台灣以個案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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