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佈即日起,縮短電動私家車「一換一」計劃下,車主須擁有舊私家車的年期,及舊私家車須領有效車輛牌照的年期限制。
在新修訂下,車主須擁有舊私家車的年期將由連續3年或以上,縮短至連續18個月或以上。私家車取消登記前的24個月期間內,要有最少20個月領有有效車輛牌照,則修訂為取消登記前12個月,最少10個月領有牌照。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出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簡介新措施,又指政府正檢討電動私家車充電網絡發展,包括增設政府停車場公共中速充電器、尋找合適地點試驗設立公共快速充電站,又會加強宣傳和教育,推廣在私人屋苑安裝充電設施等。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許智峯指,「一換一」計劃已推出接近一年,但只有321輛車受惠,形容是「少得可憐」,反映政策失敗。他歡迎新措施,希望可鼓勵更多燃油車車主轉用電動私家車。他又呼籲當局上調現時電動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寬免額,讓電動私家車的價錢,能與市場同類型的燃油車保持競爭力。又建議當局倣傚外國,鼓勵大眾選用電動車,例如讓電動車享用停車場優惠,及獲豁免隧道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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