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法輪功學員在中共「虎口邊」的香港,堅持講真相呼籲各界制止國內的迫害,遭到中共利用執法部門及外圍組織的不同方式打壓以至誣告。法輪功學員據理申辯下,多次在法庭上勝訴,守住香港和平示威請願、表達自由的空間。

自中共江澤民集團1999年7月開始鎮壓法輪功後,香港法輪功學員便長期到灣仔新華社及其後的西環中聯辦外靜坐,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同時向香港市民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

誣告「阻街案」終極勝訴

2002年3月14日,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中聯辦正門和平靜坐,警方出動約70名警員用暴力將學員抓走,期間施以按額頭、掐頸、頂耳後穴位、強扭手臂等手段,導致學員受傷。當局反誣告法輪功學員阻街及襲警等,同年判以罰款。事後,中聯辦門前又設置巨型花槽,阻礙團體組織去請願抗議,被批評是「政治花槽」。這次打壓法輪功學員和平示威的事件,令香港的言論和集會自由狀況備受各界及國際關注。

對於當局的誣告,法輪功學員提出上訴,經過3年多的講清真相、據理申辯,終審法院終於在2005年5月一致推翻法輪功學員全部罪名。

時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等5位大法官發表的判詞指出,香港每個人都享有和平示威的自由,這是《基本法》第27條所保障的憲法權利,構成香港社會制度的核心;必須著實的重視這個基本權利的重要性。而警方並沒有考慮示威人士在行使他們憲法權利進行示威,因此,當時拘捕各上訴人是不合法的。

成重要案例納入檢控守則

已故民主派元老司徒華當時在報章撰文,對法輪功學員鍥而不捨的和平抗爭表示衷心敬佩,認為他們真正實踐了「真、善、忍」信仰中的「忍」字。他並讚揚「法輪功學員為香港示威自由打了場不小的勝仗」。

此阻街案勝訴也成為日後重要案例。2013年律政司發表新修訂的《檢控守則2013》,特別新增針對「公眾秩序活動」的檢控指引,強調檢控人員要考慮《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市民集會示威的自由,並引用法輪功學員2003年在中聯辦外集會被控阻街的案例。

推翻入境處拒簽證決定

2010年1月,香港法輪佛學會、《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聯合邀請享譽世界的美國神韻藝術團來港演出,在香港演藝學院的七場演出門票全部售空。但入境處在演出前夕,對神韻六位關鍵技術成員拒發簽證,導致演出被迫取消。

事件再次引起國際關注,美國《華爾街日報》評論說,神韻在香港演出受阻事件,再一次顯示香港向中國大陸當局叩頭。神韻主辦方同年4月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控訴港府入境處拒絕簽證的決定與行為非法,追究責任及追討賠償。

高等法院在2011年3月9日裁定神韻主辦方勝訴,正式撤銷入境處的拒發簽證決定。承審法官張舉能指入境處處長拒發簽證的決定存在嚴重失焦,同時未考慮到演出的「整體性」,以及文化及藝術交流活動對於社會的明顯價值。同時提出入境處處長的決定,要受到公法原則的拘束,不能不合理、恣意專斷。

入境處2010年拒發簽證令予神韻藝術團關鍵技術人員,導致演出無法進行。主辦方同年4月20日提出司法覆核,控訴入境處的決定非法。(大紀元資料圖片)
入境處2010年拒發簽證令予神韻藝術團關鍵技術人員,導致演出無法進行。主辦方同年4月20日提出司法覆核,控訴入境處的決定非法。(大紀元資料圖片)

法庭多次推翻青關會誣告

2012年前特首梁振英上台,香港的法輪功學員面對新一波手法更為卑劣的打壓。由梁振英和中共政法委系統、中共中央「610」辦公室幕後操縱的中共外圍組織「香港青年關愛協會」(青關會),於2012年6月成立後,不斷侵擾在街頭和平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

從鋪天蓋地的污衊橫幅攻勢,到圍攻、謾罵、衝擊、假冒學員等,青關會的滋擾手法層出不窮,甚至利用誣告法輪功學員打人的手法,浪費警力抓走法輪功學員。這些誣告案件多次在法庭被推翻。

2015年4月,法輪功學員詩曙明在旺角亞皆老街真相點擺放橫幅及展板時,遭香港青年關愛協會(青關會)宣傳部主任張柳清誣告襲擊。案件在裁判法院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詩曙明指判決不公,其後在港大法律學院協助下,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法輪功學員詩曙明2015年4月在旺角亞皆老街遭青關會宣傳部主任張柳清滋擾,後被誣告襲擊,去年獲上訴得直。(大紀元資料圖片)
法輪功學員詩曙明2015年4月在旺角亞皆老街遭青關會宣傳部主任張柳清滋擾,後被誣告襲擊,去年獲上訴得直。(大紀元資料圖片)

2017年,高等法院裁定法輪功學員勝訴,法官接納關鍵新證據,指張柳清兩年半內涉及92宗報警紀錄,大多數針對法輪功。判詞陳述張過去涉及的法輪功案件中,裁判官曾批評她「故意挑撥」、「對法輪功不懷好意」,不是誠實可靠證人,裁定法輪功學員上訴得直。

翻查紀錄,青關會頭目張柳清過往曾至少3次誣告法輪功學員,但都被法庭推翻控訴,還法輪功學員清白。

學員當庭指證 法官斥青關會

另一個案中,法輪功學員李小姐2014年3月在銅鑼灣法輪功真相點遭親共青關會女成員陶桂香揮拳毆打,陶反而倒地再誣告李小姐打人。李小姐在法庭上自辨,指證陶的誣告和兩名警方供詞不符事實之處。法官最終判李小姐無罪,並批評青關會女成員「偽裝」跌倒,又指警員口供不可信。

2014年3月22日,法輪功學員李小姐(右)在銅鑼灣法輪功真相點遭親共青關會女成員陶桂香(左)揮拳毆打。陶隨即倒地誣告李小姐打人。(大紀元資料室)
2014年3月22日,法輪功學員李小姐(右)在銅鑼灣法輪功真相點遭親共青關會女成員陶桂香(左)揮拳毆打。陶隨即倒地誣告李小姐打人。(大紀元資料室)

法輪功學員李小姐在法庭上指證青關會成員陶桂香誣告,2014年11月獲東區法院判勝訴。
法輪功學員李小姐在法庭上指證青關會成員陶桂香誣告,2014年11月獲東區法院判勝訴。

面對打壓,法輪功學員堅持「真、善、忍」原則,繼續向市民遊客講述中共怕被曝光的打壓真相,同時向外界揭露青關會的幕後指揮——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前公安部副部長兼610頭目李東生等,已紛紛落馬或入獄,是為善惡有報的彰顯。青關會的行徑越來越受到香港市民的唾棄,也有更多市民公開表示支持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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