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向政府提交建議書,建議開徵「一手物業空置稅」等新稅項,釋放空置住宅單位。又建議政府在預售樓花同意書及賣地時加入新條款,規定地產商須在指定年期內把該項目單位全部出售。
公民黨建議政府開徵「一手物業空置稅」(又名「地產商空置稅」)、「非永久居民樓宇空置稅」以及「非永久居民資產增值稅」。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昨日在立法會質詢環節中指,本港現時有超過9千個空置住宅物業,提出設立「空置稅」,讓空置物業單位可儘快推出市場,令市民有更多選擇。
林鄭月娥回應稱,政府會在本月內交代。公民黨指因為現時並未知悉政府徵收該稅項的形式和稅率,故須待政府正式公佈時方能評價。
郭榮鏗同時建議政府重新推出行政措施,批出為期6個月的預售樓花同意書,並訂明發展商需要在同意書有效期內全數把住宅單位出售。加上現實地產商可以申請30個月的樓花預售期,即地產商有長達36個月的樓花預售期。
對於近日有報章報道,政府有意收取單位以倍計的差餉金額為空置稅。郭榮鏗指,如政府以差餉機制徵收「地產商空置稅」的話,相關差餉將可以作扣稅用,成效變相打了折扣。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強調,對計算空置稅方程式持開放態度,但稅項必須要夠「辣」和「入肉」,才能逼使地產商把單位推出市場出售。他並建議政府在賣地條款中,加入售出所有單位的年期,令市場及政府能夠對單位實質供應有一個相對準確的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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